湖南金嶺茶業公司模式被指涉嫌傳銷:黑茶代理們為何很受傷?
近日,反傳萬里行接到消費者反映一家名為“湖南金嶺茶業公司”采用直銷的模式發展市場并咨詢該企業是否有直銷牌照以及合法性?據公開材料顯示,湖南省金嶺茶業有限公司坐落于益陽市高新區創業園,是一家集黑茶A植、研發、生產、包裝、銷售一體化經營的現代化高科技股份制企業。那么,該公司究竟是怎么樣的呢?
4級分銷模式之下誘惑
據悉,金嶺茶業制度中分為四個級別:經銷商、業務顧問、代理商、市場總監,每個等級都對應了自己相對應的交通補助金。其中,代理商既享受了運營補助金又享有了開拓獎,從會員角度來說,開拓獎是獲得獎金的主要來源,分為市、省等級別,級別越高,享受的開拓獎也就越高。
具體制度如下:
一、經銷商:交通補助金10%
公司拿出當天銷售額的10%平均分配給所有經銷商資格作為交通補助;
經銷商資格:小市場銷售額達到8800元,成為經銷商資格,方可享受每天20—60元不等的交通補助費,此項補助滿3萬元終止;
二、業務顧問:通訊補助金10%
(公司拿出當天銷售額的10%平均支付給所有的業務顧問作為通訊補助);業務顧問資格;完成2200元銷售產品,(自己購買或銷售給顧客)都可以獲得業務顧問資格,方可享受每天5——20元不等的通訊補助費,此項補助滿3000元終止;
三、代理商:營運補助金20%
1、縣級代理10% 小市場銷售額達到8.8萬元,成為公司的縣級代理商,方可享受公司總銷售額10%的平均分配營運補助費,此項補助滿10萬元終止;
2、市級代理5% 大小區市場各出現一個縣級代理商以上級別就成為公司的市級代理商,方可享受公司總銷售額的5%平均分配營運補助費,此項補助滿15萬元終止;
3、省級代理5% 大小區市場各出現一個市級代理商以上級別就成為公司的省級代理商,方可享受公司總銷售額的5%平均分配營運補助費,此項補助滿20萬元終止;
四、市場總監分紅獎3%
當三個市場部門都出現了省級代理商時就成為市場總監,享受公司新增總銷售業績3%的平均分紅,(此獎項分滿50萬元出局);
五、代理商開拓獎30%
1、市級代理商開拓市場獎10%
當成為市級代理商以上級別時,就可享受小區銷售額的10%提成,但當天不能享受開拓市場獎待遇,要從第二天開始享受小區市場新增總銷售額提成10%;(此獎項當天最高領取為1萬元);
2、省級代理開拓市場獎20%:(注:此獎項不能重復計算);
當成為省級代理商時,方可開拓第三個市場,享受你的第三個業績最小的市場新增總銷售額20%提成,(此獎項每天最高領取為5萬元);
注:當享受代理商開拓獎時,總收入分別達到業務顧問、經銷商、縣級代理商、市級代理商、省級代理商、市場總監各級別的上限收入時,就不再享受前四項收入,只享受代理商開拓獎;
六、福利獎4%:
1、車獎2%:(達到總監級別就獲得公司舉辦頒獎大會的豪車獎);
2、旅游獎2%:
七、每周結算一次:
貨幣提現需一周到賬,提現的金額必須是不能超過本賬戶的累計收入的總和,賬戶轉賬必須是以一百的整數和倍數。
八、結算時自動扣稅10%
據相關人士表示:“該制度的吸引力并不高,因為制度內容相對簡單,沒有讓會員眼前一亮的感覺,但是制度的撥比值掌控的很好,能夠維持公司的長久發展,不會發生雙軌制那樣的崩盤現象。”
據天眼查APP顯示,湖南省金嶺茶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20日,實繳資本為600萬元,周尚華擔任法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持股100%。
代理商因涉嫌傳銷被判7年半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9月29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孫某雙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二審刑事裁定書》(以下簡稱:《刑事裁定書》)。
在該《刑事裁定書》中顯示,2014年4月份起,被告人孫某雙伙同其發展下線人員高某芳(已判決)、孫某麗(已判決)、張某(已判決)等人在淮南、鳳臺等區域宣傳湖南金嶺茶業公司黑茶,組織人員參觀金嶺茶業公司,并多次對會員及潛在會員進行宣傳授課,大肆宣傳黑茶的功效及價值,鼓吹公司的運營模式和獎金制度,讓群眾購買黑茶便可成為該公司會員以獲得高額返利為名,引誘群眾采取上線發展下線的方式大肆發展會員。
被告人孫某雙等人宣傳該公司采取會員等級制度,會員等級由低到高依次分為六個級別:經銷商(VIP客戶)、縣級代理、市級代理、省級代理、市場總監、公司董事。
第一級經銷商(VIP客戶),一次性投資1.1萬元為一個單,公司給2.2萬元茶葉產品,每月返還600元至1200元不等,返還到3萬元為止;
第二級縣級代理,由經銷商(VIP客戶)發展人投資,自己投資或發展的人投資總額達到兩個8.8萬元可以升級為縣級代理,每月返還3000元左右,公司獎勵該經銷商(VIP客戶)累計10萬元為止;
第三級市級代理,由縣級代理發展人投資,自己投資或發展的人投資總額達到兩個17.6萬元(即發展2個縣級代理)可以升級為市級代理,每月返還9000元左右,公司獎勵該縣級代理25萬元為止;
第四級省級代理,由市級代理發展人投資,自己投資或發展的人投資總額達到兩個35.2萬元(即發展2個市級代理)可以升級為省級代理,每月返還22000元左右,公司獎勵該市級代理45萬元為止;第五級市場總監,由省級代理發展人投資,自己投資或發展的人投資總額達到三個71.4萬元(即發展3個省級代理)可以升級為市場總監,每月返還46000元左右,公司獎勵該省級代理95萬元為止。第六級公司董事。
目前被告人孫某雙為公司董事,發展下線人員205人,層級達7級。
最終,被告人孫某雙伙同他人以銷售黑茶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錢財,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依法應予以懲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之規定,判決:被告人孫某雙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茶商備受傷害的往事
據“法天說法”發文寫到, 近年來,安徽、福建、新疆、浙江、江蘇、江西、山東等地區的金嶺茶業公司查商受害者,一起上益陽投訴金嶺茶業公司。據介紹,金嶺黑茶2014年和2015年營業額共達10多個億,會員多大十多萬,僅以安徽茶商代表4月這次信訪統計為例,登記注冊會員190人,投入金額1300萬元,人均6.8萬元左右,最高的一家投入56萬,按公司的規則,消費即是投資有補貼和回報,結果不落實。
“2015年11月底,我報了18單,共計19.8萬元,公司承諾每月發補貼,結果,僅發1.45萬元就終止了。”據金嶺公司李某透露:“金嶺公司預先設計規避了法律風險,把所有責任都推到營銷人員身上,金嶺茶業在市場運營中,采用非傳統模式銷售,沒有發票、沒有合同,沒有營業店面,僅以互聯網注冊點位為證,以發展下線式傳銷層級發展,造成市場中的公司與會員、公司與高級會員(市場領導人)、高級別會員與低級別會員,三者之間在利用和關系上,既交叉又無法扯清的形態,加上公司與團隊報單中心的報單人暗箱操作,使得市場管理上沒有傳統形式的文字和證據。在公司組織的集中培訓時,又在源頭上采取了公司人員回避,文字規避(文字制度不落公司簽章),層級規避(公司與全國報單中心沒有文字協議),現場不準錄音,不準拍照的措施,使得公司在事前就已干干凈凈,全國市場各區域出事個案均與公司無關,責任早已規避與市場。”
值得注意的是,在金嶺茶業的推廣中,公司通過宣傳黑茶特有功效,宣講銷售方式,“消費1萬1,才能成為金嶺茶業公司的VIP客戶,公司給2萬2茶葉,給3萬元,公司每月從市場新增業績中拿出20%,發放1千元左右的工資補貼”,推廣級別達到縣級代理另獎勵10萬,市級代理另獎勵25萬,省級代理另獎勵45萬,總監另獎勵95萬并贈送寶馬525車,開拓獎“小市場的10%提成、日封頂1萬和第三市場的20%的提成、日封頂5萬獎勵”。宣稱一年回本,免費喝茶,鼓勵大家多宣傳推廣,發展下線,盡快致富。
此外,李某還透露:“2015年中旬,市場高層利用公司股票掛牌和金嶺茶業公司承諾給縣代以上級別(縣代、市代、省代、總監)吸納為公司股東限時辦理申購股權的通知時機,重點播放益陽電視臺關于金嶺茶業的股票掛牌的現場采訪報道,激勵人們報大單,直接報8.8萬元,9.9萬元就能直接上級別,申領公司股權,如此往復,使得受害人不斷積聚,被騙資金不斷攀升。后來,黑茶市場呈現斷崖式崩塌,金嶺黑茶業績即業務提成幣一項從年初的每周70多元即降到每周1元多,黑茶VIP客戶受害者們已投入的資金十之七八無法收回。”
“當全國受害者茶商弄明真相欲上公司討說法時,公司又于2016年4月12日擬定,4月22日和25日,分別在網站和公司微信平臺上發布了“嚴正聲明”,把市場后果責任全部推給了市場領導人。”李某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