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茵曼金公司涉嫌傳銷一人獲刑:曾在蛋白粉中添“壯陽藥”致多人鋃鐺入獄
近日,中新觀察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注意到一則題為《龍某兵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審刑事判決書》(以下簡稱:《刑事判決書》),該《刑事判決書》顯示,廣西壯族自治區平果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廣西茵曼金健康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茵曼金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來,打著銷售保健品為幌子,以購買600元茵曼金產品作為會員門檻,以消費分紅、“三級分銷返利”、見點獎、管理獎、報單中心獎、領導獎等多種返利收益為誘餌,采取“拉人頭”方式發展會員,并按照層級和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依據。
“三級分銷返利”模式涉嫌傳銷
據《刑事判決書》顯示,2017年8月,被告人龍某兵加入茵曼金公司成為會員后,隨即將黃某10等人發展成為其線下會員,后為獲利積極發展麻某4、王某2、廖某加入茵曼金公司,并組織、領導麻某媛、王某萬、廖某林在平果市馬頭鎮岜造路右二巷7號成立平果市茵曼金公司報單中心,用于宣傳保健產品和獎金制度以及發展下線,從事傳銷活動。
經審理查明:2017年8月,被告人龍某兵加入廣西茵曼金健康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茵曼金公司),該公司以銷售保健品為幌子,以購買600元茵曼金產品作為會員門檻,以消費分紅、“三級分銷返利”、見點獎、管理獎、報單中心獎、領導獎等多種返利收益為誘餌,采取“拉人頭”方式發展會員,并按照層級和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計酬依據。被告人龍某兵成為該公司會員后,將黃某10(已判刑)發展成為其線下會員,并積極發展麻某4、王某2、廖某(均已判刑)加入。在其指導及帶動下,麻某媛、王某萬、廖某林在平果市馬頭鎮岜造路右二巷7號成立平果市茵曼金公司報單中心,用于宣傳保健產品和獎金制度以及發展下線,從事傳銷活動。經核實,被告人龍某兵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為43人,層級達到三級以上。
廣西壯族自治區平果市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龍某兵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以購買商品方式變相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他人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且其發展參與傳銷活動人員超過三層級,累計達43人,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的規定,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最終,被告人龍某兵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涉傳“慣犯”茵曼金公司
2018年9月19日,據《柳州晚報》報道,今年2月以來,廣西茵曼金健康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茵曼金公司”)先后被工商、公安部門立案調查。
經檢察機關經依法審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謝某于2017年7月開始在其經營的養生館通過口述茵曼金公司營銷模式的形式推薦和發展下線會員。通過發展下線會員提升業績,謝某升級為茵曼金公司網絡平臺的高級會員——全國董事。經統計,其下線會員層級超過3層,傘下會員人數為5968人。檢察機關經審查后認為,謝某的行為已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遂依法決定對其批準逮捕。
此外,2018年5月8日,據《法人》雜志報道,廣西茵曼金公司以傳銷模式運營2年多時間,累計在全國各地發展會員多達20余萬人,資金池額度高達2億元。僅南寧市當地成立的公司報單中心就多達10余個。
該公司經營模式大致分為兩種:一是直接發展消費者。加盟茵曼金公司會員,最低投資為600元、最高30000元,600元為1單,每1單分紅到760元止。此外,該公司配送同等價值的產品(硒化螺旋藻、海參牡蠣、金銀花牡蠣、沙棘油);二是組建消費商團隊。采取三級(代)分銷制,并制定一代16%、二代5%、三代8%的獎勵提成。
此外,該公司還發展報單中心(工作室)、董事、經理、主任、總監等人員,并制定3%、9%、5%、3%、7%等相對應的獎勵標準。
此外,2018年5月,《中國產經新聞》以《茵曼金被舉報涉嫌傳銷 執法部門已介入調查》為題對廣西茵曼金公司涉嫌傳銷一事進行了報道,報道刊發后,引起強烈社會反響,同時也引起當地政府管理部門的高度重視。6月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給本報發來《關于茵曼金公司涉嫌傳銷有關情況的回函》。回函稱,茵曼金公司涉嫌傳銷涉案當事人已構成立案追訴標準,已由南寧市高新工商分局將該案移送至南寧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調查處理。
中新觀察注意到,盡管被參與廣西茵曼金公司的相關會員涉嫌傳銷被抓、相關執法部門下發要求限期整改的告誡書以及媒體暗訪曝光都無法阻止其瘋狂的違規行為。
食品“有功效”非法添加“壯陽藥”
除了涉傳行為之外,據相關媒體報道,2018年4月9日,有群眾到公安機關舉報稱,購買服用茵曼金海參牡蠣顆粒、金花茶牡蠣顆粒后,出現心跳加快、血壓升高、嘔吐等不良反應。南寧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偵查發現,廣西茵曼金健康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存在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重大嫌疑。
2018年5月9日,公安機關抓獲7名犯罪嫌疑人,扣押涉案物品達5噸。隨后,為滕春賢提供非法添加化學物質原材料的郭中河投案自首。
經檢測,茵曼金海參牡蠣顆粒片、金花茶牡蠣顆粒片及生產原料牡蠣蛋白粉中,均含有化學物質2-羥基丙基去甲他達拉非。而該化學物質是處方藥他達拉非的衍生物,目前僅作科學研究用。他達拉非的商品名叫作希愛力,在美國是一種專門治療男性勃起功能障礙的藥品,屬于偉哥類藥品。作為一種處方藥,他達拉非推薦劑量為10mg,最大服用頻率為每天一次,而且必須在醫生指導下服用,超量有致命危險。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滕春賢交待,其利用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合法資質,為讓此產品達到宣稱的提高性能力的效果,非法購買了添加有他達拉非的蛋白粉,再添加到其公司生產的食品中。隨后,通過電商平臺銷往全國各地。
2018年6月15日,滕春賢等4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據公訴機關指控,郭中河是被告單位中食生物(榮成)科技有限公司的總經理,負責公司生產經營的管理。
最終,滕春賢、王鋒、郭中河、趙洪沛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滕春賢、趙洪沛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十年不等刑罰;被告單位中食生物(榮成)科技有限公司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罰金300萬元。
據天眼查顯示,廣西茵曼金健康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31日,注冊資本為800萬元,滕春賢擔任法人與經理,占股60%,吳倫擔任監事,占股40%。
2019年2月26日,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吊銷當事人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滕春賢、生產主管趙洪沛處予“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者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處罰。
據天眼查顯示,中食生物(榮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4日,實繳資本為688萬元,馬占平擔任法人、執行董事兼經理。其中,中食和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占股55.27%,魏彥英占股34.98%,恒茂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占股9.75%。
2017年11月17日,中食生物(榮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不合格金花秘蜜案被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罰款以及沒收違法經營的物品。
- 廣西茵曼金,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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