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億萊(北京)物聯網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傳銷被公安立案偵查
今日,社交財經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注意到一則《萬億萊(北京)物聯網科技有限公司與劉開文借款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以下簡稱:《民事裁定書》)。該《民事裁定書》顯示,萬億萊公司因涉嫌傳銷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據一審法院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作為經濟糾紛受理的案件,經審理認為不屬經濟糾紛案件而有經濟犯罪嫌疑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F萬億萊公司因涉嫌傳銷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而萬億萊公司自述本案款項系劉開文代萬億萊公司收取的會員預約消費款,故涉案款項與萬億萊所涉犯罪案件有關,對萬億萊的起訴予以駁回,并將相關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機關。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三項、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零八條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規定,裁定:駁回萬億萊(北京)物聯網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訴。
二審法院認為,人民法院作為經濟糾紛受理的案件,經審理認為不屬經濟糾紛案件而有經濟犯罪嫌疑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本案中,根據本案現有證據材料及法院查明的事實,可以認定本案涉嫌經濟犯罪,故萬億萊公司的起訴不具備法律規定的受理條件,一審法院裁定駁回起訴,并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處理,于法有據,處理并無不當。萬億萊公司的上訴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大力吹鼓“消費資本論”
據社交財經查詢發現,此前萬億萊(北京)物聯網科技有限公司宣傳“在國家新常態經濟大背景下,運用消費經濟學和消費資本論原理,搭建強大的物聯網平臺,把商品的銷售利潤按周期返還給消費者,使消費者的消費行為同時變成了投資行為。”
其公司大力吹捧消費資本化理論,該平臺還宣稱“如你想享受在萬億萊商城免費消費,先在商城注冊成萬億萊消費者作一個1000元以上的預約消費(相當于付訂金),商城為擴大你的消費能力,按你預約消費額度獎勵你一倍的積分,你用積分按周期在萬億萊商城兌換任何商品,兌多少返多少,就是你花了多少,一個周期后花出去的積分又都回到了您的賬戶,再消費再返回,消費N次返N次,實現一次消費終生免費。這里的周期就是萬億萊讓你免費消費的扛桿,一般為18天一55天左右。”
比如:消費者預約消費10000元,第一周期是二倍積分贈送,18天后就是20000積分,第二周期開始三倍,就是60000積17E50F8BB1586692D85CEADCF0B6FBEC.png分;第三周期變成180000積分, 第四周期變成540000積分,第五周期1620000積分,第六周期4860000積分……依此類推,這時您可以用積分在商城里買車買房和您想要的東西,并且還按周期返還。如果你身邊的朋友也需要免費消費,而你的積分又足夠多,你可以將你的積分轉讓與他,將萬億萊免費消費的福利分享與他,幫助他成就創富夢想。
此外,社交財經還注意到,該企業宣傳的消費經營者獎勵方式中提到,會員直接分享7位會員(每人消費1000積分),可獲得廣告贈送5%可用積分;會員直接分享11個消費商(1000積分),可獲得廣告贈送10%可用積分獎勵。此外,分公司完成預約消費額度可獲得平臺1%一5%積分獎勵,根據業績獲評萬億萊勞模。完成一定消費 額(入平臺),可有1人、3人、5人直接轉入公司員工、主管、高管,享受同級別工資福利,積分可作為股本入股,成為上市公司股東。
據天眼查顯示,萬億萊(北京)物聯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8日,注冊資本1500萬元,實繳為0,該公司最大股東是葉順喜,占股55%,孫建國占股40%,李萬祥,占股5%。2017年9月25日,該公司廣告中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東城分局罰款30萬元。
天眼查顯示
此外,社交財經還注意到,早在2016年,不少網友質疑其打著物聯網的旗子干著傳銷的勾當。對此,社交財經將持續關注。
- 萬億萊(北京)物聯網科技,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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