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銷售“天翊化妝品”為名發展下線達200余名 7名傳銷頭目被公訴
近日,巴中市巴州區檢察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依法對巴中建市以來最大的一起傳銷案件提起公訴。
經查,2018年7月以來,被告人張某甲、詹某某、羅某某、張某乙、趙某某、楊某某、王某某等人受甫某某(在逃)安排,在巴州區發展廣州天翊傳銷組織。該傳銷組織按拉人頭數量分為業務員、主管、主任、經理、總經理5個級別。傳銷組織參與成員花費2900元購買一套并不存在的天翊化妝品后,才能成為公司業務員,之后通過拉人進入該組織從而晉升級別,以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下線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或者計酬的依據,繼續引誘參加者發展他人參加,達到騙取財物的目的。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天翊傳銷組織在巴中發展的傳銷參與人數達200余名,傳銷參與人員繳納金額60余萬元,返利20余萬元。
該案移送審查起訴后,案件承辦檢察官克服疫情期間案件辦理困難,依法對涉案的張某甲、詹某某、羅某某等7名被告人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