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門將強化打擊網絡傳銷
所謂網絡傳銷,是指組織者或經營者以網絡為載體,以獲取暴利為誘餌,由上線發展下線并以下線交納費用或發展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實現非法牟利的違法行為。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的發展,網絡傳銷不斷發展和滲透,且較傳統傳銷更具欺騙性、隱蔽性和危害性。對此,工商部門應加強對網絡傳銷主要領域、蔓延原因及面臨困難的分析,并思考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強打擊。
當前涉及網絡傳銷的主要領域
一是電子商務領域。一種是傳銷組織者以其建立的網絡購物和網絡會員管理平臺或網站為中心,打著“電子商務”“網購”“網團”“網絡營銷”“網絡直購”等旗號,推銷實物產品,并以發展下線會員數量、下線會員購買商品數額等為標準設定各種獎勵,激勵會員發展下線、提高業績。另一種是組織者打著“資本運作”“連鎖銷售”的旗號,以投資一筆資金,即可以在短期內取得大額盈利為誘餌,騙取參與者的高額入門費,并以高額提成回報激勵入會者發展下線。如福建平潭一傳銷組織打著“直銷企業”“電子商務”和“連鎖經營”的旗號從事傳銷活動,半年發展會員700多人,涉案金額超百萬元。
二是投資理財領域。組織者利用群眾的致富心理,大肆宣傳高投入、高回報,虛擬一個所謂具有重大投資價值的項目,誘騙群眾參與網絡投資,并以返還原始股、回報基金等方式激勵參加人員拉攏其他下線會員。如某3個僅有小學文化程度的農民,以網上炒黃金、投資說明會、網上操作介紹為幌子,使上萬人受騙,涉及全國26個省區市的1萬多人,涉案金額逾億元。
三是網絡游戲領域。不法分子通常打著“網游”“玩游戲得大獎”“玩網游送紅包”等旗號,在各游戲論壇、QQ群大打宣傳廣告,引誘網游玩家在其網站注冊會員,賺取各種游戲幣繼而兌換現金,并按下線會員充值金額返利,鼓勵會員推薦其他玩家成為自己的下線會員。如某類似QQ農場游戲的網站——“夢幻莊園”便是以此形式開展網絡傳銷活動,使全國各地不少游戲玩家上當。
網絡傳銷迅速蔓延的深層次原因
一是組織者轉移陣地逃避監管。近年來,工商部門打擊傳統傳銷行為的力度不斷加大,掌握了傳統傳銷行為的主要表現形式、聚集場所、分布領域,打擊傳統傳銷的行動更迅速、更有效、更成功。因此,大多數傳銷組織者放棄風險大、獲利慢的傳統傳銷陣地,將傳銷“毒瘤”轉向能夠不受空間限制進行信息交換、更新速度快、使用者眾多、傳播速度快的互聯網領域,讓社會大眾防不勝防。
二是網民迅速增長且防范意識薄弱。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的第34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4年6月,中國網民規模達6.32億,較2013年年底增加1442萬人,互聯網普及率為46.9%。如此龐大且快速增加的網民數量,無疑為網絡傳銷提供了雄厚的用戶和潛在目標。加之部分網民一夜暴富的心理,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三是就業形勢嚴峻成催化劑。2014年全國高校畢業生規模達727萬,估計這幾年也一直在高位運行。面對這種情況,部分急于就業的畢業生一不小心便掉入網絡傳銷陷阱;部分進入淘寶網、易趣網等平臺的初期創業者,為在短時間內贏得生存空間,借助網絡傳銷組織為其宣傳或作假,進一步滋生了網絡傳銷的蔓延;部分入不敷出的低收入人群,選擇在不影響正常工作情況下兼職,這也成了網絡傳銷組織蔓延的催化劑。
四是監管手段不足。網絡傳銷組織者通常以假身份隱藏于網絡,以租用第三方服務器的方式進行運作,這些服務器還往往設在國外。傳銷成員遍布全國甚至全世界,成員之間只通過互聯網聯系,相互不知曉對方的真實信息,也互不見面,上下線之間也是單線聯系。因此,工商部門要在數以億計的網絡信息中發現傳銷的蛛絲馬跡實屬不易,加之手段不足,無法依職權主動對可疑網站進行深入調查,導致工商部門打擊網絡傳銷極為被動。
工商部門查處網絡傳銷面臨的主要困難
法律法規缺失。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針對網絡傳銷的法律法規,工商部門只能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等來監管。而《禁止傳銷條例》對網絡傳銷并沒有給予明確的界定,相對于時下網絡傳銷的新形勢、新變化及欺騙方式多樣、隱蔽虛擬性強等特點,在立法上存在不足,明顯滯后于現狀。
執法手段不足。目前,工商部門沒有專門的技術設備對網絡傳銷進行全程監控,即使發現可疑案源也缺乏有效強制措施。一旦當事人不配合或者逃避,工商部門也很難處理。
監管人員素質有待提高。網絡傳銷監管人員既需具備必要的計算機應用技術知識和互聯網訪問知識,又要能夠很好地把握傳銷與直銷的政策界限,同時要研究網絡傳銷的新類型、新發展。目前,工商部門尤其是欠發達地區的基層工商部門干部職工普遍存在知識結構單一的問題,尤其缺乏復合型監管人才。
加強打擊網絡傳銷的對策建議
增強大眾防范意識。工商部門應充分利用各類普法宣傳活動契機,通過發放宣傳資料、制作宣傳欄、發布消費警示、曝光典型網絡傳銷案件等形式,向社會大眾宣傳網絡傳銷的主要表現形式、設置陷阱、慣用手法等知識,使社會大眾尤其是青年群體充分認識到網絡傳銷廣泛存在的現實形勢,在網絡購物、求職、游戲、投資時,注意選擇正規、有資質的電子商務平臺,提醒其提高警惕、仔細甄別,不要輕易被網絡傳銷組織者天花亂墜的承諾及網絡傳銷的隱蔽性所蒙蔽。
引導商家自我約束。依托經濟戶口和市場巡查,對轄區電子商務平臺及直銷商家進行排查摸底、登記造冊,并定期不定期通過召開培訓會、開展上門指導、進行個別約談等形式,向商家宣傳《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增強其違法成本意識,使其牢固樹立誠信、自律意識,主動做到不承接和發布涉嫌網絡傳銷的廣告,不為貪圖一時之利而走上網絡傳銷的違法道路。
提升工商監管水平。針對網絡傳銷案件較一般經濟違法違規案件更復雜、技術性更強、查辦難度更大的實際情況,工商部門應強化辦案人員計算機應用及互聯網訪問知識培訓,積極培養網絡監管人才;組織學習打擊傳銷相關法律法規知識,使監管人員能夠很好把握傳銷與直銷的政策界限;召開專題研究和案例分析會,讓執法人員集中討論網絡傳銷案件的性質、模式、特征及查處手段、方法,切實提高執法人員監管水平,以適應打擊網絡傳銷行為的要求。
加強部門溝通協調。一方面,工商部門應主動出擊,加強與公安、工信、金融等相關部門的協作,建立信息互通、案件移送、聯席會議等制度,經常交換信息、分析情況、研究對策。另一方面,工商部門在調查網絡傳銷案件時,應及時商請相關部門參與,借助其職責權限、專業優勢和技術優勢,有效解決工商部門在執法手段、技術設備等方面的問題,確保網絡傳銷打擊行動一擊即中。
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工商部門應加強整理、研究和探索在打擊網絡傳銷過程中出現的難以把握的問題,并通過適當方式向立法機關反饋,爭取盡快修訂完善《禁止傳銷條例》或建議出臺專門針對網絡傳銷監管的法律法規,準確界定網絡傳銷的范圍、類型、罰則、連帶責任,理清工商、公安、工信、金融等職能部門在打擊網絡傳銷中的定位與職責,明確跨區域網絡傳銷活動管轄爭議處理等內容,使工商部門在網絡傳銷執法中有法可依、有據可循。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的發展,網絡傳銷不斷發展和滲透,且較傳統傳銷更具欺騙性、隱蔽性和危害性。對此,工商部門應加強對網絡傳銷主要領域、蔓延原因及面臨困難的分析,并思考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強打擊。
當前涉及網絡傳銷的主要領域
一是電子商務領域。一種是傳銷組織者以其建立的網絡購物和網絡會員管理平臺或網站為中心,打著“電子商務”“網購”“網團”“網絡營銷”“網絡直購”等旗號,推銷實物產品,并以發展下線會員數量、下線會員購買商品數額等為標準設定各種獎勵,激勵會員發展下線、提高業績。另一種是組織者打著“資本運作”“連鎖銷售”的旗號,以投資一筆資金,即可以在短期內取得大額盈利為誘餌,騙取參與者的高額入門費,并以高額提成回報激勵入會者發展下線。如福建平潭一傳銷組織打著“直銷企業”“電子商務”和“連鎖經營”的旗號從事傳銷活動,半年發展會員700多人,涉案金額超百萬元。
二是投資理財領域。組織者利用群眾的致富心理,大肆宣傳高投入、高回報,虛擬一個所謂具有重大投資價值的項目,誘騙群眾參與網絡投資,并以返還原始股、回報基金等方式激勵參加人員拉攏其他下線會員。如某3個僅有小學文化程度的農民,以網上炒黃金、投資說明會、網上操作介紹為幌子,使上萬人受騙,涉及全國26個省區市的1萬多人,涉案金額逾億元。
三是網絡游戲領域。不法分子通常打著“網游”“玩游戲得大獎”“玩網游送紅包”等旗號,在各游戲論壇、QQ群大打宣傳廣告,引誘網游玩家在其網站注冊會員,賺取各種游戲幣繼而兌換現金,并按下線會員充值金額返利,鼓勵會員推薦其他玩家成為自己的下線會員。如某類似QQ農場游戲的網站——“夢幻莊園”便是以此形式開展網絡傳銷活動,使全國各地不少游戲玩家上當。
網絡傳銷迅速蔓延的深層次原因
一是組織者轉移陣地逃避監管。近年來,工商部門打擊傳統傳銷行為的力度不斷加大,掌握了傳統傳銷行為的主要表現形式、聚集場所、分布領域,打擊傳統傳銷的行動更迅速、更有效、更成功。因此,大多數傳銷組織者放棄風險大、獲利慢的傳統傳銷陣地,將傳銷“毒瘤”轉向能夠不受空間限制進行信息交換、更新速度快、使用者眾多、傳播速度快的互聯網領域,讓社會大眾防不勝防。
二是網民迅速增長且防范意識薄弱。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的第34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4年6月,中國網民規模達6.32億,較2013年年底增加1442萬人,互聯網普及率為46.9%。如此龐大且快速增加的網民數量,無疑為網絡傳銷提供了雄厚的用戶和潛在目標。加之部分網民一夜暴富的心理,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三是就業形勢嚴峻成催化劑。2014年全國高校畢業生規模達727萬,估計這幾年也一直在高位運行。面對這種情況,部分急于就業的畢業生一不小心便掉入網絡傳銷陷阱;部分進入淘寶網、易趣網等平臺的初期創業者,為在短時間內贏得生存空間,借助網絡傳銷組織為其宣傳或作假,進一步滋生了網絡傳銷的蔓延;部分入不敷出的低收入人群,選擇在不影響正常工作情況下兼職,這也成了網絡傳銷組織蔓延的催化劑。
四是監管手段不足。網絡傳銷組織者通常以假身份隱藏于網絡,以租用第三方服務器的方式進行運作,這些服務器還往往設在國外。傳銷成員遍布全國甚至全世界,成員之間只通過互聯網聯系,相互不知曉對方的真實信息,也互不見面,上下線之間也是單線聯系。因此,工商部門要在數以億計的網絡信息中發現傳銷的蛛絲馬跡實屬不易,加之手段不足,無法依職權主動對可疑網站進行深入調查,導致工商部門打擊網絡傳銷極為被動。
工商部門查處網絡傳銷面臨的主要困難
法律法規缺失。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針對網絡傳銷的法律法規,工商部門只能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等來監管。而《禁止傳銷條例》對網絡傳銷并沒有給予明確的界定,相對于時下網絡傳銷的新形勢、新變化及欺騙方式多樣、隱蔽虛擬性強等特點,在立法上存在不足,明顯滯后于現狀。
執法手段不足。目前,工商部門沒有專門的技術設備對網絡傳銷進行全程監控,即使發現可疑案源也缺乏有效強制措施。一旦當事人不配合或者逃避,工商部門也很難處理。
監管人員素質有待提高。網絡傳銷監管人員既需具備必要的計算機應用技術知識和互聯網訪問知識,又要能夠很好地把握傳銷與直銷的政策界限,同時要研究網絡傳銷的新類型、新發展。目前,工商部門尤其是欠發達地區的基層工商部門干部職工普遍存在知識結構單一的問題,尤其缺乏復合型監管人才。
加強打擊網絡傳銷的對策建議
增強大眾防范意識。工商部門應充分利用各類普法宣傳活動契機,通過發放宣傳資料、制作宣傳欄、發布消費警示、曝光典型網絡傳銷案件等形式,向社會大眾宣傳網絡傳銷的主要表現形式、設置陷阱、慣用手法等知識,使社會大眾尤其是青年群體充分認識到網絡傳銷廣泛存在的現實形勢,在網絡購物、求職、游戲、投資時,注意選擇正規、有資質的電子商務平臺,提醒其提高警惕、仔細甄別,不要輕易被網絡傳銷組織者天花亂墜的承諾及網絡傳銷的隱蔽性所蒙蔽。
引導商家自我約束。依托經濟戶口和市場巡查,對轄區電子商務平臺及直銷商家進行排查摸底、登記造冊,并定期不定期通過召開培訓會、開展上門指導、進行個別約談等形式,向商家宣傳《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增強其違法成本意識,使其牢固樹立誠信、自律意識,主動做到不承接和發布涉嫌網絡傳銷的廣告,不為貪圖一時之利而走上網絡傳銷的違法道路。
提升工商監管水平。針對網絡傳銷案件較一般經濟違法違規案件更復雜、技術性更強、查辦難度更大的實際情況,工商部門應強化辦案人員計算機應用及互聯網訪問知識培訓,積極培養網絡監管人才;組織學習打擊傳銷相關法律法規知識,使監管人員能夠很好把握傳銷與直銷的政策界限;召開專題研究和案例分析會,讓執法人員集中討論網絡傳銷案件的性質、模式、特征及查處手段、方法,切實提高執法人員監管水平,以適應打擊網絡傳銷行為的要求。
加強部門溝通協調。一方面,工商部門應主動出擊,加強與公安、工信、金融等相關部門的協作,建立信息互通、案件移送、聯席會議等制度,經常交換信息、分析情況、研究對策。另一方面,工商部門在調查網絡傳銷案件時,應及時商請相關部門參與,借助其職責權限、專業優勢和技術優勢,有效解決工商部門在執法手段、技術設備等方面的問題,確保網絡傳銷打擊行動一擊即中。
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工商部門應加強整理、研究和探索在打擊網絡傳銷過程中出現的難以把握的問題,并通過適當方式向立法機關反饋,爭取盡快修訂完善《禁止傳銷條例》或建議出臺專門針對網絡傳銷監管的法律法規,準確界定網絡傳銷的范圍、類型、罰則、連帶責任,理清工商、公安、工信、金融等職能部門在打擊網絡傳銷中的定位與職責,明確跨區域網絡傳銷活動管轄爭議處理等內容,使工商部門在網絡傳銷執法中有法可依、有據可循。
- 工商部門,網絡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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