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傳達學習四中全會精神 嚴打傳銷規范直銷
10月24日,國家工商總局召開機關副處級以上黨員干部會議,傳達學習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國家工商總局黨組書記、局長張茅主持會議,傳達習近平總書記在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并對工商部門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作出部署要求。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馬正其傳達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以及全會總結講話精神。在京總局領導何昕、孫鴻志參加會議。
張茅首先傳達了習近平總書記在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指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是在我國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習近平總書記在全會上的重要講話和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系統總結了改革開放以來法治建設取得的巨大成就,精辟分析了當前發展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部署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和重大任務,既有發展規劃,又有具體辦法;既有目標方向,又有保障措施,通篇體現了黨的十八大精神。
張茅強調,總局機關廣大黨員干部要把學習貫徹全會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首要政治任務,采取多種形式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原原本本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內容,把握精神實質,深刻理解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總目標、重大任務以及根本保證。通過認真學習領會,切實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全會對形勢的分析判斷上來,統一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目標方向和決策部署上來,凝聚力量,攻堅克難,把依法治國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張茅對下一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要強化法治思維,樹立法治理念。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必須進一步強化法治思維,提升法治意識,自覺把法治的要求貫穿到市場監管執法、維護消費者權益、加強隊伍建設的全過程,敬畏法律、尊崇法律,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形成遇事找法、辦事用法、信法懂法的良好氛圍。
要提高立法立規質量,確保各項工作有法可依。要按照全會的要求切實做好立法立規工作,積極配合全國人大、國務院法制辦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職能的法律法規的立改廢工作。繼續推動《廣告法》修改進程,加快《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調研論證,加快啟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的修訂工作。扎實抓好2014年立法計劃中各項任務的完成,按照市場化改革取向,做好2015年立法計劃編制工作,提高立法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提高規章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確保工商各項執法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要繼續依法推進商事制度改革。修訂完善與商事制度改革配套、落實“先照后證”改革的相關法律法規,為改革提供法制保障。抓好《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及五部規章的貫徹實施,加快建設完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保障企業信息公示工作順利實施。抓緊落實商事制度改革的各項工作,加快落實注冊資本認繳制,加大力度落實“先照后證”改革。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在整個改革過程中,要高度重視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確保改革依法推進,取得實效。
要切實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市場監管水平。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不斷加大執法辦案力度,嚴格依法開展執法工作,繼續做好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規范,扎實開展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加強網絡商品交易監管,加大商標專用權保護力度,推進商標注冊便利化,嚴厲查處虛假違法廣告,嚴厲打擊傳銷和嚴格規范直銷。消除市場分割和行政壁壘,保障市場主體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促進市場主體充分競爭、公平競爭、有序競爭。
要以法治工商建設為抓手,提高執法監督的實效性。加強法治工商建設評價工作,按照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新要求和國務院對法治政府建設的新部署,結合工商行政管理改革發展新形勢,不斷將法治工商建設推向深入。進一步提高執法監督的效能,抓緊修訂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執法監督暫行規定》,重點研究解決分級管理、體制調整后執法監督工作有效開展的問題。充分發揮行政復議的監督功能,加強對熱點難點問題的研究,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工商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要切實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深入學習全會精神,不斷提升法治化工作水平,著力提高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的能力。把法治教育和法治培訓工作納入一把手工程進行部署和考核,下大力氣抓好干部新法培訓和執法能力培訓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在全系統興起學習四中全會精神的熱潮。準確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目標任務和措施要求,以法治工商建設為抓手,把全會要求貫徹在商事制度改革、加強市場監管、做好消費維權等各項工作中,努力把工商機關依法行政提高到新的水平。
總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副處級以上黨員干部參加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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