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話費狂返錢是天上掉餡餅?得邦商城傳銷宣判
網上給話費充值,交6000元就可分12個月返還1.2萬元話費,真有這樣天上掉餡餅的好事?當然沒有,這是傳銷組織設下的陷阱。7月2日,福建省長汀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網絡傳銷案,被告人付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沒收非法所得人民幣42232.5元,但由于其主動自首,且積極賠償下線的經濟損失,依法免予刑事處罰。
教師家中搞傳銷
付某是長汀縣實驗小學教師。根據付某的交代,2011年6月28日,同為教師的羅某拿了一份關于“得邦商城”的資料,并帶了手提電腦到他家,演示了“得邦商城”充值話費方案。“羅某通過13800138000當面給我充了50元話費,同時打開他的編號518198賬戶,得到獎金4萬多元。當時我不太相信,還一起到工商銀行(601398,股吧)查詢了羅某工行卡上的錢,我看到了有那么多獎金,就相信了。”付某回憶說,當年7月3日,他將6000元直接打入廣東陳瓊的戶頭,加入了“得邦商城”,掛在黃某某下線的左消費區。
此后,付某又陸續在“得邦商城”開了四個戶頭,并積極發展下線加入。短短的幾個月內,付某先后發展了胡某某、蔣某某、沈某某、范某某等多人參與“得邦商城”,非法獲利7萬多元。
值得注意的是,該組織并沒有固定的傳銷地點,付某往往在自家或到下線家中進行介紹和用電腦演示操作,并通過可代為包銷話費、假稱“得邦商城”經考查屬實、通訊運營商經“得邦商城”運作現金流加快故可以5折出售話費等說法,使下線在打消疑慮的同時也誘惑自己的下線繼續發展他人加入。根據蔣某某的證言,她正是相信自己的老師付某,并被其說法欺騙,才積極介紹自己的婆婆、小姑、弟弟等人加入的。
5折話費吸引人
當然,更加吸引蔣某某等人的,是“得邦商城”的高額返還的回報。
“中國移動、中國聯通(600050,股吧)、中國電信話費5折!”“得邦網絡—火熱加盟、得邦網絡會員尊享雙倍話費”……這是“得邦商城”的宣傳語。除了充多少送多少,該商城還有各種推廣獎勵。
據該組織在長汀縣的最高層羅某供述,“得邦商城”的運營模式是:在該商城注冊,購買300、900、1500、3000、6000元不等的套餐成為正式會員后,每位會員會獲得“得邦商城”贈送的購物積分,并擁有左、右兩個消費區用于發展下線,“得邦商城”根據會員左右兩個消費區下所發展下線的積分計付獎金、補貼。該賬戶名下加入人員越多,所獲得的獎金越多。“比如當時充入6000元,可獲贈6000積分,總值1.2萬元,分12次返還,每月1000元。”羅某說,“我就可以在電腦上用積分換得密碼,為任何人充值。”
據羅某介紹,“得邦商城”有級別,初級套餐300元的,最高獎金4萬;中級套餐900元的,最高8萬;高級套餐1500元,最高12萬;超級套餐3000元的,最高32萬;頂級套餐6000元的,最高120萬。
主動投案免刑罰
羅某、付某等人的行為雖然隱秘,但還是引起了工商機關的注意。2011年10月24日,長汀縣工商局向警方發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警方隨即對羅某、付某等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立案偵查。
2011年12月,“得邦商城”網站關閉后,付某、羅某等人經商議后前往廣西尋找上線。2012年1月9日,付某向警方如實供述了自已的罪行。在經歷兩次延期審理后,2014年1月23日、5月21日,長汀法院恢復審理了此案。
長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付某伙同他人以推銷商品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話費套餐獲得加入資格,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并以發展人員的數量、購買套餐金額等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以“下線發展越多及購買套餐金額越大,返利越多”來誘騙新人參與傳銷活動,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不過,考慮到在該傳銷組織中作用及后果相對較小,且退掉了非法所得,賠償了下線的經濟損失,并在案發后主動投案自首,法院最終對其免予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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