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極發布規范 不得利用社會化媒體銷售產品
8月1日,無限極發布業務人員社會化媒體使用規范(暫行),要求業務員遵守相關法律規范,不得利用社會化媒體銷售產品。以下為詳細內容。
為了配合公司官方微信、微博賬號投入運營;幫助業務人員合理運用社會化媒體,規范行為,助推業務發展,公司決定推出《業務人員社會化媒體使用規范》,自2013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希望全體業務伙伴認真學習新規范,提高遵規守紀的意識,與公司共同營造規范、和諧、穩健發展的市場環境!
一、基礎概念
社會化媒體是給予用戶極大參與空間的新型在線媒體。目前常見的社會化媒體類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即時通訊(QQ、MSN等)、視頻分享、論壇、社交網站(開心網、人人網等)。
二、守則規范
1、國家法規
嚴格遵守國家對于互聯網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得制作、下載、復制、發布、傳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違法內容的信息。
2、公司制度
遵守公司各項信息發布管理規定,使用公司官方渠道發布的信息及已核準的資料;
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
嚴禁宣揚暴富思想,夸大產品功效;
嚴禁以無限極公司、各產品品牌、公司行政領導等名義注冊賬號、申請認證,并使用相關頭像;
嚴禁發布未經公司證實或核準的信息;
嚴禁發布詆毀公司或業務伙伴形象的信息。
3、行為規范
要傳播正面、健康、積極向上的信息;
要尊重他人,根據消費者需求提供咨詢及服務;
要誠實守信,尊重版權,使用個人身份注冊,不冒充他人或盜用他人頭像及信息;
不得利用社會化媒體銷售產品;
辨別信息真偽,不信謠,不傳謠;
不攻擊、不詆毀同行及他人。
三、違規處理
業務人員使用社會化媒體過程中,如違反公司有關規定,公司將根據相關守則及處分規定進行處理,并保留依法追究的權利。
四、附則
1、本規范作為公司《業務規則》的補充規定,自2013年8月1日起生效執行,公司原規定與本規定若有相抵觸的內容,以本規定為準。
2、本規定的解釋權、修訂權屬無限極(中國)有限公司;如遇特殊情形,由公司負責解釋并做出決定。
3、本規定經公司網站、內部刊物、分公司或服務網點、專賣店、工作室的公告欄公布后,即視同全體業務人員知悉。
無限極(中國)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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