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部電商法律報告發布 太平洋成典型案例
昨天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100ec.cn)發布了《2011-2012年度中國電子商務法律報告》,該報告為國內首份電商法律報告。與此同時,服務電商與法律的“中國電子商務法律求助服務平臺”也同步上線。
大宗商品數據商生意社發給本網記者的郵件顯示,昨天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100ec.cn)發布了《2011-2012年度中國電子商務法律報告》,該報告為國內首份電商法律報告。與此同時,服務電商與法律的“中國電子商務法律求助服務平臺”也同步上線。
報告歷時半年對500家國內電商及相關傳統企業進行問卷調查,涉及B2B、網絡購物、網絡團購、第三方支付、物流快遞、移動電子商務、O2O、海外代購等電子商務各細分領域。報告顯示,不到1/3的電商企業熟悉電子商務相關法律,網絡不正當競爭與行業壟斷成為電商企業發展瓶頸。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姚小娟律師認為,企業對電子商務法律的了解程度不深,原因在于企業對于法律的關注度不夠,政府和行業協會對電子商務法律的宣傳引導尚不到位。國內電商處于起步發展階段,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有賴于政府的合理引導和支持。
報告顯示,70%的電商企業表示發生過法律糾紛,并且超過半數的企業表示因法律糾紛導致經濟損失。“京東蘇寧價格戰被處罰案”、“太平洋直購網涉嫌傳銷案”等均入選典型案例。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張延來律師認為,從調查結果來看,企業法律糾紛集中在知識產權、網絡不正當競爭和行業壟斷三種,上述糾紛一般來自于企業上下游產業鏈和競爭對手。張延來認為,價格戰并非等同于違法行為,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價格戰是一種常見的競爭手段,關鍵在于如何規范價格戰在合法的限度內進行,不傷害消費者利益和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占領律師認為,消費者辨別網絡傳銷的原則有兩個,是否存在虛假交易,及返利過程中是否存在發展下線。通過規則設計,把正常的積分返利由消費返利變成投資返利,而正常消費返利的比例遠低于投資返利比例,則涉嫌違法。太平洋直購網具備了拉人頭、收取入門費牟利的初步特征,有意打了一個擦邊球,或涉嫌違法。
對于企業面臨的法律糾紛,律師建議,未來電子商務立法應重在解決點在電子商務合同問題,同時要對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信息安全、稅收等法律問題進行有效規制。此外,企業在遇到法律糾紛時,求助第三方平臺幫助也是較好的選擇。
繼2011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網絡購物之后,溫家寶總理曾在2012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積極發展網絡購物等新型消費業態。與此相應,電商立法也成為多位人大代表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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