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亞軍等8傳銷人員被依法提起公訴
11月5日,王亞軍等8人被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此案成為該區首例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提起公訴的案件。
經查,王亞軍、鄧家強等8人分別來自四川、湖北、安徽、江蘇等不同的省份,先后加入“天津天獅”傳銷組織,并成為傳銷組織的骨干成員和領導者。從2011年至2012年4月,王亞軍、鄧家強、吳小娟、曾慎彭、王兵、周強、白娟、董朝賢等人以銷售“天津天獅”產品的名義組織、領導傳銷活動,通過購買實際不存在的“天津天獅”產品、拉人頭發展下線,壯大傳銷組織,以獲取非法利益。
據查,該傳銷組織采取A級出局、五級三階、獎勵等制度來發展組織成員。五級三階就是在組織的內部按照賣出產品和發展下線的多少分為A、B、C、D、E五個等級。獎勵方式包括直銷獎、能力差獎、輔導獎。直銷獎就是任何一級別的成員賣出一套產品的獎勵,一套產品為3900元,E級別的直銷獎是15%,D級別的直銷獎是20%,C級別的直銷獎是30%,B級別的直銷獎是42%,A級別的直銷獎是52%。能力差獎就是高級別直銷獎減去低級別的直銷獎的差額。輔導獎是下線和下線同一級別時,上線所獲得的獎勵。
在該組織中,A、B、C級為領導層,另外,還有大B級和大C級領導,大B級領導協調幾個B級領導之間的關系,大C級領導協調幾個C級領導之間的關系。王亞軍在該組織中為大B級領導,負責對該組織在株洲市石峰區的傳銷組織的發展和對組織成員進行管理;鄧家強、吳小娟等人為B級領導,協助王亞軍對該組織的管理;曾慎彭、王兵、白娟、周強、董朝賢等人為C級領導,負責對所居寢室的組織成員進行管理,其中曾慎彭、王兵為大C級領導,還負責協調白娟、周強、董朝賢等C級領導之間的關系。
王亞軍、鄧家強、吳小娟、曾慎彭、王兵、白娟、周強、董朝賢等人采取上述方式在株洲市石峰區發展傳銷窩點5個,傳銷人員上百人,獲取檢方指控認為,王亞軍、鄧家強、吳小娟、曾慎彭、王兵、白娟、周強、董朝賢等人相互勾結,以推銷商品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商品的方式繳納入門費,并按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下線作為返利的依據,引誘、騙取參加者繼續發展下線,騙取財物,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其行為均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王亞軍,傳銷人員
- 文章鏈接:http://m.redlee.cn/news/html/50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