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博賽干細胞再生醫學因涉嫌傳銷,占國強等人被罰款100萬元!
近日,直銷堂網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了解到,中科博賽干細胞再生醫學科技(廣州)有限公司,及當事人占國強、楊劍波和方愛民合伙經營干細胞因子系列產品,因涉嫌傳銷被浙江寧波市鄞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00萬元。
現已查明,當事人占國強、楊劍波和方愛民合伙(占國強占40%、楊劍波占35%、方愛民占25%)經營干細胞因子系列產品,于2021年3月17日開始,依托微信小程序“中科細胞再生醫學抗衰”,通過線上小程序、微信群及線下工作室舉辦活動等方式發展人員成為會員,并對會員實行獎勵,具體會員要求及獎勵即“中科共創共富營銷方案”具體內容如下:要求加入人員支付9999元購買干細胞系列產品套餐后成為創客會員(支付達到50000元或80000元購買干細胞因子系列產品套餐后成為合伙人,贈送1個創客會員資格),發展3個下級創客升級為主管,主管發展3個下級主管升級為經理,經理發展3個下級經理升級為總裁,總裁發展3個下級總裁升級為董事,會員根據其發展的會員情況及級別可以獲得直推獎勵2000元/單和800元/單(或500元/單)分紅及其他獎勵。
經浙江市監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截止2021年6月1日止,已發展創客2729人,合伙人99人,其中達到董事級別的有23個、總裁級別的有66個、經理級別的有207個、主管級別的有632個、還未升級為主管及以上級別的有1900個。在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6月1日期間,已銷售套餐2869筆,共計金額27631494元;已發放購物積分32324筆,共計1203172.13分(1積分1元);已發放推薦獎勵2830筆,共計6050600元;已發放分紅獎勵25156筆,共計8389600元;發放合伙人分紅獎勵3174筆,共計1329001元。案發后,當事人停止上述行為,并對加入的會員進行退貨、退款或給貨處理,違法所得無法計算。
還查明,當事人占國強于2020年11月18日在香港注冊了中科干細胞再生醫學研究院有限公司,2021年3月30日在廣東登記注冊中科博賽干細胞再生醫學科技(廣州)有限公司,當事人以上述二公司名義進行推廣發展人員。
再查明,當事人占國強主要負責產品對接、財務及會員后臺管理,方愛民負責產品技術、售后等,楊劍波負責產品、方案講解,期間當事人分別通過組建相關微信群及線下各地會員所在地舉辦小型活動方式進行組織推廣上述項目。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處罰如下:罰款100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