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店做社長,拉人收傭金,層層套現”浙江公布十二起網絡傳銷典型案例
商報訊 (通訊員 市聞 記者 汪曉筠 制圖 裘昀) “社長每推薦一個會員,可以獲得直推傭金100元不等;直邀20個社長成為銷售社長,銷售社長每推薦一個會員獲得直推傭金180元不等。”——這看起來都有點費勁的規則背后,正是杭州一家科技有限公司“拉人收傭金,層層套現”的新套路。這家公司于2019年1月搭建“某APP”銷售日用商品,銷售金額共計38526.8萬元,實際獲利1497.6萬元。
經查,當事人經營模式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規定,1月24日,拱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處以罰沒1647.6萬元的行政處罰。
最近,浙江發布十二個網絡傳銷典型案例,這就是其中之一。設立6種級別會員
累計銷售達到一定數量就可以升級一家公司被罰2500余萬元前不久,杭州市西湖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某某(杭州)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傳銷行為。2020年11月3日,杭州市西湖區市場監管局決定立案調查。
經查明,2020年4月,當事人通過網站銷售“某某免洗頭梳子”。當事人共設立6種級別會員:普通會員、區、縣、市、省級批發商和董事。消費者購買1把梳子可成為普通會員,享有返還直推梳子金額30%的權益,可以發展人員加入形成自己的團隊。團隊累計銷售50把梳子并直推人數達到5人后,可升為區級代理,享有16%的團隊傭金收益;團隊累計銷售1001把梳子并直推人數達到10人后,可升為縣級代理,享有20%的團隊傭金收益;團隊累計銷售2501把梳子并直推人數達到15人后,可升為市級代理,享有24%的團隊傭金收益;團隊累計銷售5501把梳子并直推人數達到20人后,可升為省級代理,享有28%的團隊傭金收益。除上述收益模式外,當事人另設置銷售獎勵制度:所有直接下級代理中,有2位直接下級的團隊銷售總業績分別達到10萬元以上,且其余直接下級的團隊銷售總業績相加達到10萬元以上,則該級代理可獲得手機獎勵或5千元;所有直接下級代理中,有2位直接下級的團隊銷售總業績分別達到200萬元以上,且其余直接下級團隊銷售總業績相加達到100萬元以上,則該級代理可獲得汽車獎勵或10萬元。截至案發,當事人共發展人員641382人,人員層級達88層,違法所得2400.6萬元。
當事人經營模式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規定,屬于組織策劃傳銷行為。根據相關規定,2022年7月25日,杭州市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2400.6萬元、罰款120萬元,共計罰沒2520.6萬元的行政處罰。昨天,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外公布2022年打擊網絡傳銷典型案例,這就是其中之一。
立案查處傳銷案件100起罰沒款6320萬元
記者從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自今年5月部署開展打擊整治網絡傳銷專項行動以來,浙江重點打擊新型網絡傳銷、涉眾型傳銷行為,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積極發揮主力軍作用,強化行刑銜接,集中力量,重拳出擊,持續保持“露頭就打、打早打小、重打嚴查”的高壓態勢,查處了一大批傳銷案件。專項行動期間,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共立案查處傳銷案件100起,罰沒款6320萬元;全省公安機關共立案查處組織領導傳銷案件123起,抓獲犯罪嫌疑人464人。
浙江省市場監管局還對外發布了共12起典型案例中,除了拱墅區和西湖區的兩大案例,涉及杭州的還有杭州市富陽區查處邵某某等人組織策劃傳銷案、杭州市濱江區查處王某某、彭某某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案等,其余則分別涉及舟山、金華、寧波、臺州、麗水、溫州、紹興等地。
省市場監管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打擊傳銷)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布典型案例,旨在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進一步提高社會公眾對網絡傳銷的識別能力和防范抵制意識,自覺抵制傳銷、遠離傳銷,同時強化執法震懾,促進企業誠信守法經營。
來源:每日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