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雙凰云養雞”騙局操盤手(劉某、劉志某)拉人入伙涉嫌傳銷
如今,隨著“互聯網+”的發展,萬物皆可“云”的“云養”項目走入現實生活中。但是有不法分子就利用了這一“商機”,將云養變為新型傳銷形式,并且利用洗腦話術,核心騙術仍然是高額返利,讓人不知不覺掉進提前布局的“陷阱”里。
下面就讓我們來一起看看這場由劉志某和劉某(化名)炮制的“云養雞”致富騙局,到底用了哪些傳銷慣用伎倆讓這些“云養人”深信不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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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養”洗腦騙術,傳銷慣用伎倆
有網友反映,近期在網上結識了一位叫劉志某的人,他頻繁地推薦自己創立的“土雞認養”項目。據劉志某介紹,該項目依托于“國家戰略”,以農村為基地,從事雞養殖行業。同時利用社交電商平臺,擁有廣闊的人脈資源和市場,而且還專門注冊了實體公司——湖北仙桃雙凰商貿有限公司。
這樣聽起來,似乎和以往的鄉村電商項目并無二致,無非就是打通了線下產品與線上銷路的鏈條。但是,這家公司注冊資本只有10萬,地址也在一所公寓里,很難讓人信服其實力。而且劉志某接下來的“套路”更加引人懷疑了。
“劉志某說了,我們(買家)不需要自己養,可以把雞進行線上認領,由當地農民幫助種養殖,這樣,雞和雞蛋都是我們的,既可以賣錢,還可以吃到原生態的三農產品。”當我們疑惑這些雞是否是真的存在時,翻看劉志某的社交平臺,都是鄉村游,一番熱鬧景象。可其中的真真假假,誰又能看得清楚呢?
劉志某社交平臺宣傳自己的養雞項目。
而據我們了解,劉志某不僅是雙凰公司的實際操盤手,也最會洗腦的傳銷手段。
為了更快賣出“雞”,劉志某還推薦了另外一個人——劉某(化名),稱他是自己的合伙人,隨后也將他的社交平臺賬號發來。在了解中,劉某稱自己是一位退伍軍人,還是一名“黨員”(身份存疑)。而且目前還在武漢“維權”(據其描述,自己受某公司的“詐騙”,想要集合其他人一起去該公司“維權”,因此建立了“維權群”),多重身份的加持下,乘機向群友們大肆宣傳自己的“云養雞”項目,創業艱難,又要“幫助”維權,博取了群友同情以后,許多的人常常發紅包轉賬,用以支持劉某的“維權”活動。此時劉某話鋒一變,說自己在維權過程中,項目吃緊,希望一起“維權”的朋友們可以支持一下。
那么,他希望的“支持”方式又是什么呢?100塊錢買一只吃蟲草長大的7斤重“土雞”。但是細想一下,這遠低于土雞的市場價格,而且90天期土雞約在1-1.25公斤,也與極限體重不符,反而與肉雞相差不大,大有以肉雞充土雞的嫌疑。
盡管上述規則漏洞百出,但是還是有人架不住劉志某和劉某的“花言巧語”的洗腦話術。仔細想一下,光靠養雞是不能致富的,精明的劉志某怎么可能讓你想到前面。
既然光靠自己養雞不可能發財,還有可能“致負”,而且養雞周期足足半年之長,過程漫長,但是拉人頭卻不需要,甚至一本萬利。
因此,劉志某開始忽悠該網友,“拉人頭”更能“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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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人頭”發展下線,模式涉嫌傳銷
當網友問起利潤從何而來時,劉志某是這樣回答的:認養是有規則的。那么,他的規則又是什么呢?
農場領養規則
1. 注冊成功就送一只雞苗,自己購買飼料喂養170天后開始下蛋。農場領養10只起步,每只雞單價146元。
2. 真實模擬喂養,每只雞每天購買飼料0.7元成本。
3. 每天喂養一次不需要自己操作,每只雞每天下一個蛋。
4. 雞蛋200個起發貨免郵費,不到200個郵費自付。
5. 送禮,自用,社區零售(鎖定粉絲省錢指導價1.5元)
6. 可用雞蛋在商城里兌換各種農副產品及其他商品,讓雞蛋成為我們平臺上的通證,也就是錢。
7. 200個雞蛋可兌換一只成年母雞。(公司只回收母雞,回收時間以下蛋個數定)
8.購買小雞是不下蛋的,要喂養170天后才會下蛋。
9.分享一個客戶注冊成功,也獎勵自己一只小雞。
看了一圈,彎彎繞繞讓人有點頭暈,其實總結下來,就是你給我錢,我來養雞,雞和蛋都歸你。仔細換想一下,其實就是一個“韭菜盤”。將“雞”換成“錢”我們就明白很多了。
假設認購者先要購買10只雞至少投資1460元(注:該項目10只起購),放置170天后(注:該項目170天里是沒有任何收益的,且要每天出資7元),此時,認購者已經投資了至少2650元。于是,開始產生“收益”:每天最多10顆雞蛋,同時還要繼續出資7元(注:雞的飼料費用)。當達到200顆的包郵線時,已經過去了370天。這意味著,認購者從出資到達到包郵線時,已經連續支出了4050元,而收益只有200顆“看不到”的雞蛋。同時,這十只看不見的“雞”還不會死,飼料還是要一直吃的,所以每天還要支出7元的費用,而折騰了這一切,消費者得到的只是“10顆”雞蛋。同時,雞作為一種活體,又如何保證它不會死亡,持續下蛋呢?
楊志某所說的“雙凰”交易平臺已顯示無法進入。
如果資金鏈不斷裂,一直正常返利下去,就真如劉志某所說:這是一種真正安全無敵的商業模式,低投資高回報,操作簡單,老少皆宜,但是其可以在平臺內進行“以物換物”的交易也成了一句空話,因為目前該平臺顯示已無法進入了。沒有信用背書的“平臺”,跑路也不過是一念之間。
種種跡象看來,這不是“養雞盤”,而是“收割盤”。
我們再看劉志某承諾的“分享規則”:
劉志某的分享規則。
如上述所說,認購人只要認養100只雞以上的,就可以成為公司合伙人,獎勵1000個雞蛋,另加每周發放350個蛋,一個月1400個蛋,一年17800個蛋。同時每發展一個下線就可以獲得40只雞的回報,換算下來,回報率可達40%。
以認購為標準,分為消費商、代理商、合伙人三級。同時,按照層級不同,分紅利潤也不同,最高甚至可達70%。
而據網友所述,劉志某告訴他,現在公司的政策更“好”了:分享客戶認養10只雞,則獎勵300個蛋,以此類推,分享100只雞,就可獎勵3000個蛋。認養100只雞比認養10只雞的推薦獎起步高100個雞蛋,認養100只雞沒做市場的每個月享受公司利潤10%的分紅,做市場的享受另外70%利潤分紅。
在此基礎上,發展“會員”才剛剛開始,因為按照劉志某的“洗腦”規定,只有成為消費商才能從“拉人”中獲得收益,這就是所謂的做“市場”。
在個人分享拉人發展下線后,就可以成為承包商、合作社以及農場主,按照不同級別享有不同的“補貼”,以此類推,推薦得越多、獲得的“分享補貼”獎勵就越多。
這也就意味著,劉志某從一開始就沒有打算靠“養殖”致富,一番操作下來,真正的目的就是“認購——拉人”,等韭菜夠多了以后,收割跑路。而劉某則利用群友們不懂法的弱點,“維權”仍然毫無進展,而群友們卻掏了不少的“贊助費”,其實質也是打著“幫助維權”的幌子對當事人實施傳銷詐騙。
事實上,就有活生生的例子擺在眼前。
就在前不久,有媒體披露,某家公司也如劉志某一樣,向投資人宣傳只出錢認養不參與實際養殖和銷售,除了按照固定收益到期返利之外,還能免費吃雞蛋(或者代賣)的“云養殖”項目,然而經警方調查核實,初步確認這家公司是以“云養殖”為幌子,涉嫌從事傳銷活動和非法集資活動,而所謂的養殖場也并不存在。
傳銷犯罪中,參與人通常享有靜態收益和動態收益兩種,但是靜態收益相對很少,動態收益依靠參與人“拉人頭”產生,發展人員越多,獲取的動態收益越多,而楊智永的項目也以此鼓勵參與人不斷發展下線人員參加,來獲取更多產能收益。同時,我國法律也明確規定,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主要是根據成員拉人頭數量作為計酬依據,或被發展成員的入門費作為計酬依據。可見,他的這種會員制度已經涉嫌傳銷犯罪。
專家也指出,高回報的“云養”投資要警惕非法集資。不法分子借用“云養”概念從事非法金融活動、設置“資金盤”等騙局,需要謹慎對待。對于消費者來說,涉及到商業投資與盈利等情況,更要擦亮眼睛,記住“高回報”很可能意味著高風險,不要盲目投入資金。
值得注意的是,與上述案件不同的是,劉志某承諾的這些收益及“補貼”都是雞或雞蛋,而非實際貨幣,這就又回到了原來的起點,誰來保證這些“雞”和“雞蛋”真的存在呢?只能感嘆一句,夠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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