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消費”為誘餌的傳銷式投資騙局
在某市連鎖購物超市,張某伙同鄭某帶領各店營業人員通過公開宣傳講課,發放傳單、口口相傳等方式,主要吸引中老年人,宣稱該公司在全國有多家養老基地、多家大型超市、多家酒店等,以交錢多少入會享受不同會員優惠待遇吸引公眾投資,鼓動消費即可成為會員,并以高額回報、贈送禮品、免費旅游方式誘惑中老年人投資,誘使中老年人把消費當成一種投資。
為鼓勵發展會員,公司設置了“提成”和“獎勵”兩種積分獎勵制度,每個下線人員通過繳納升級、消費(銷售)、推薦獎勵等方式獲得積分收入時,商城的后臺系統都會根據上下線層級關系自動計算、分配上線各層人員獲得的傭金。
截止2019年7月,報案人數共計122人,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1.15億余元。人民法院決定執行張某有期徒刑二十年、鄭某有期徒刑十八年,并處以罰金,責令退賠經濟損失。
反詐小提示
老年人缺乏防騙意識,維權意識不足,導致犯罪分子的僥幸心理更強,很多案件中老年人自己留存的被騙證據都不充分,導致維權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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