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小伙陷入傳銷,欲拉朋友“入局”!號稱“投入6萬可變千萬”
近日,有高古樓網友發帖
自己的朋友在別人的介紹下
找到了一個“掙錢的項目”
只要投資6萬塊錢,就可以收益上千萬
面對這個誘人的項目
網友疑慮重重
認為朋友可能掉入了傳銷陷阱
“6萬變千萬”的掙錢項目
高古樓網友@喜樂街 發帖稱:最近朋友小A(代稱)在別人的介紹下,找到了一個掙錢項目。據小A描述,這項目98年開始的,交3800三年賺600萬;只要前期投資6萬多,再拉三個人一起投資同時發展下線,三年后就會分一千多萬。
小A對此“好事”深信不疑,甚至把父母拉下水了。如今則是想把自己的朋友也發展成下線……為探虛實,樓主決定親自動身前往武漢。
掙錢是假 傳銷是真
在一片疑慮之中,樓主去聽了兩節課。課后,他直接向對方挑明說:“你們這個就是傳銷!”而對方的“講課人”卻回應稱說:“你也可以理解成傳銷,但確實能賺錢。”自己想勸小A回來,但是對方已經被“深度洗腦”了……
網絡配圖
交6萬9千8元,三年以后得到1040萬元, 像這種情況,從傳銷組織來看,名稱就叫1040陽光工程。
這個傳銷組織打著“陽光工程”、“純資本運作”、“自愿連鎖經營”的旗號,從身邊熟人下手,邀請他們到外地游玩,期間邀請“高級知識分子”跟其聊天。混淆視聽,騙取信任。是傳銷組織精心設計的一個騙局,通過高額的回報,來吸引參與人員并令其深信不疑。
然而,隨著打擊力度的加大以及各大媒體的爭相報道,原本的傳銷套路顯然已經很難再說服新人相信。
古樓警長:建議在當地報警處理
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規定,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
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古樓警長跟帖建議網友:遇到這種情況,應該在第一時間當地撥打110報警求助。
遇到傳銷怎么辦
1、要樹立正確的利益觀
一份勞動才有一份收獲,沒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從心理上筑牢防線,防止被騙。
2、在親戚、朋友介紹工作時,當事人一定要保持清醒頭腦
問清務工詳細地點、聯系電話,經過網上或聯系當地勞動部門查詢證實后方可前行。
3、發現被騙后
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機會與當地公安機關或家屬取得聯系,及時報警,避免更大不良后果。
4、在求助外力無果的情況下
一定要冷靜,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機智地與傳銷組織者周旋,贏得時機進行自救。
我們忠告那些傳銷參與者:
千萬不要被傳銷分子的花言巧語所迷惑
傳銷實質上就是一種詐騙
最后只能讓參與傳銷的人員血本無歸
要想發財致富
還要靠勞動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