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傳!脫胎于歐詩漫的微商品牌運營方被罰50萬
歐詩漫微商事業部的總經理,正是杭州先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老板陳某聰。
文字 | 潮觀察
編輯 | 朝夕
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團隊計酬?是的,4月2日,信用中國公示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因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相關規定被處以50萬元罰款。
比康又美這個名字更為人所知的,是其旗下微商美妝品牌“萃工廠UItra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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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傳銷被罰50萬
潮觀察在天眼查上看到,杭州康又美成立于2016年2月22日,注冊資本為5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方某某。經營范圍中就有化妝品批發及化妝品零售。公司曾用名杭州肌本化妝品有限公司。康又美于2020年2月進行了“萃工廠”的商標申請,初審公告于同年9月發布,商標注冊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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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信息顯示,當事人要求消費者一次性繳納道具款和首單貨款,方可成為當事人的門店代理商。取得代理商資格后,可推薦他人成為該公司的代理商,并獲取相應的獎勵。
杭州市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該行為屬于《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二)項“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所指的傳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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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當事人發展的代理商以先后推薦關系形成上下級,進而形成團隊。代理商可獲得其下級(直接和間接)代理商出貨額一定比例的直推獎勵、間推獎勵和服務費。其中總部級代理商還可根據團隊出貨額3%獲得分公司獎勵。
該行為屬于《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三)項“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所指的傳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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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工廠脫胎于歐詩漫?
康又美旗下的萃工廠是一家依托于化妝品實體店鋪開展微商分銷的企業,自稱“是一個一站式美護新貴品牌和輕創業平臺,擁有1000多家全國連鎖店”。據了解,投資39800元開設一家萃工廠門店,再推薦一個新店,就可以獲得1000元的現金獎勵。這個情況,和康又美因推薦他人并獲得獎勵被認定存在傳銷行為相一致。
參照萃工廠在網絡平臺上的宣傳,如果沒錢開店,還可以成為萃工廠移動美容師,花費1980元、3980元、9800元、49800元,購買相應萃工廠護膚產品,可分別成為初級美容師、中級美容師、高級美容師、大區代理,價格越貴,級別越高。成為代理商后,無論是直接推薦,還是間接推薦新人加入,都有固定比例的推薦獎勵,此外還有“家族獎勵”等團隊計酬比例。這無疑又踩了禁止傳銷的紅線,踏入了雷區。
杭州康又美的監事為陳某聰,潮觀察記者注意到,他曾任杭州先手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現已退出。該公司成立于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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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先手科技的歷史網站備案,曾在2019年9月6日,同時審核了十幾個不同名稱的網站,其中包括OSM歐詩漫微商、肌本微商、凈博士微商等等。不僅有微商的影子,還和歐詩漫隱隱有些關系。
2015年年初,繼韓束、百雀羚、韓后、瑪麗黛佳之后,歐詩漫以一款7天美白小魔盒打入微商市場,而歐詩漫微商事業部的總經理,正是杭州先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老板陳某聰。
2015年8月,杭州先手科技有限公司推出顛覆老舊微商模式的“不錯喲”社交電商平臺。
2018年,陳某聰以杭州先手科技有限公司為主體,帶領多個微商團隊脫離歐詩漫,開始運作萃工廠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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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江湖“變天”了
最近,微商行業關注度最高的莫過于“TST庭秘密”。近日,張庭、林瑞陽夫婦旗下“TST庭秘密”涉嫌傳銷一事有了新進展。相關報道顯示,TST庭秘密的運營主體“上海達爾威貿易有限公司”)已被湖北保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構成組織策劃傳銷違法行為,被沒收違法所得1927.99萬元,罰款170萬元。
2018年7月,人民日報點名質疑微商巨頭摩能國際“涉嫌傳銷”。而最近,從“微商教父”龔文祥自稱被罰破產,到微商品牌TST被查并封禁,如今又有萃工廠母公司涉傳。微商江湖,從網絡平臺的無人不知,到銷聲匿跡,不過短短數年。而從其發展期、鼎盛期到如今衰落期,都籠罩著“涉傳”疑云。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斌曾表示,微商的收入主要來源于商品買賣,而傳銷的收入則來源于拉人頭數(即向代理商收取一定的入會費用),并從中收取返利費用。微商模式的本質,屬于“擊鼓傳花”,很多微商在運營過程中走偏了路,為了擴展業績拉人頭、團隊計酬,最后黯然退場。
環境在變,市場在變,監管也在趨嚴,毫無疑問,微商江湖“變天”了。還有頂風作案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