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場監管發布“藏奧堂”涉嫌傳銷預警
近日,有關部門在核查群眾舉報時發現“藏奧堂”精華浴足液的代理經銷模式在我市有涉嫌傳銷活動的跡象。
藏奧堂公司宣稱的獎金制度如下:
加盟連鎖店+代理制
第一是:零售利潤,首先給公司打款8280元(入門費),公司給你批發90產品浴足液,每盒批發價92元,然后你賣全國統一零售價133一盒,賣完90盒產品是11970元減去8280元你就凈利潤3690這是你掙的利潤……
第二是:批發的利潤,公司給的獎金制度:一是!量獎720(人頭費) 二是!層獎3000(復式計酬)三是!輔導獎86(復式計酬)。公司代理商,可以為公司批發產品,公司的運作模式是雙區運作,二二復制,找到第一個代理商也就是你的朋友,放在你的左區,也就是《A區》這是公司的硬性規定。找到第二個代理商的時候放在你的右區,也就是你的《B區》同學,量獎分大小區,大區是你找的第一個人左區,小區是右區,當右區新增進一個同學時你就會拿到一個量獎的720元(人頭費)。你找的朋友和同學也就是左右區他們也同樣找到兩個代理商,雙區復制下去,你拿的量獎是倍增越拿越多……第二個是層獎!層獎是左右區都有業績,而且形成層就拿3000元(團隊計酬),層獎永不封頂,無限層拿,而且每層只能拿一次。第三個是輔導獎!輔導獎是你拿你直推的量獎的86元(復式計酬),不分左右區。只要是你直推的無論放在那個位置,你的直推每天掙一個720就有你86元,一天掙十個720就有你十個86元……也就是說一年這樣層層復制下去……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以上的獎金制度具有拉人頭、交入門費、團隊計酬等特征,涉嫌構成傳銷行為,已函告轄區市場監管部門。
《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組織策劃傳銷的,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參加傳銷的,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在此,提醒廣大經營戶及人民群眾,要認清傳銷的本質及危害性,切勿擾亂經濟秩序、誤入傳銷陷阱;要增強識別傳銷的意識,自覺抵制傳銷。若發現證據、線索,請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12315和公安機關110舉報。
信息來源:銅陵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