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兆某、曲業某!泰安抓獲兩名組織傳銷活動的犯罪嫌疑人
近日,新泰警方抓獲兩名組織傳銷活動犯罪嫌疑人曲兆某、曲業某。經查,犯罪嫌疑人曲兆某、曲業某自2013年以“純資本運作”為名,誘騙、拉攏本地人員赴廣西參與、開展傳銷活動,通過拉人頭發展下線,形成上下線網絡關系,并依照層級排位、級別和發展下線的數量予以瓜分獲得非法收益的方式進行傳銷活動,該傳銷組織形成層級3級以上,直接和間接發展人員為30人以上。
目前,犯罪嫌疑人曲兆某、曲業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泰安網警提醒】
組織、領導實施傳銷行為的組織要負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廣大市民在遇到相關創業、投資項目時,要仔細研究其商業模式,無論打著什么樣的旗號,如果其經營的項目并不創造任何財富,卻許諾只要交錢入會,發展人員就能獲取“回報”,請提高警惕。同時克服貪欲,不要幻想“一夜暴富”,如果抱著僥幸心理參與其中,最終只會落得血本無歸、傾家蕩產,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
來源:泰安網警巡查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