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緣農業涉傳案告破 涉案金額上億元
熱直銷網快訊:4月15日上午10點30分,記者從眉山市仁壽縣“網絡傳銷案”專場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該市最大網絡傳銷案告破。該案牽全國近30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數萬人,涉案金額超億元。主犯陳利軍等22人已被正式逮捕。
眉山仁壽縣網絡傳銷案告破專場新聞發布會
在新聞發布會上,仁壽縣公安局負責人胡波、仁壽縣工商局局長王剛對該案案發、立案、破案全過程作了報告。報告中稱,2012年1月,當地工商局接到群眾舉報:四川省幸福緣農業開發有限公司通過開設互聯網站,采取會員制和薪酬制在網絡上大肆宣傳推廣公司產品,其銷售方式疑似網絡傳銷。為打擊經濟犯罪,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按照國家嚴厲打擊經濟犯罪破案會戰的統一布署,公安機關安排專門警力進行初查,基本查明了“幸福緣”網絡傳銷活動的犯罪事實,初步掌握了該公司從事網絡傳銷活動的證據,于3月5日立案偵查。
公安機關抽調精干警力和工商執法人員組成專案組開展案件偵破工作。3月15日,抓獲包括陳利軍在內的26名傳銷組織骨干成員,現已對22名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陳利軍等人對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犯罪事實均供認不諱。
經依法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陳利軍于2010年1月21日注冊成立了仁壽縣幸福緣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3萬元,核準經營范圍為:農作物、蔬菜、水果、花卉、園藝作物、林木苗種植、銷售;家禽、家畜養殖、銷售;農產品收購、銷售(不含谷物、小麥);2011年2月24日,該公司將注冊資本從3萬元變更為100萬元;2011年4月12日,又將公司更名為四川省幸福緣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將注冊資本從100萬元變更為300萬元,經營范圍增加了“其他方便食品制造、銷售”。但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等相關手續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陳利軍擅自從事“福壽酒”和“福緣茶”等產品生產銷售。
因銷售業績不佳,2011年4月起,犯罪嫌疑人陳利軍伙同彭椿棋等人利用專業網絡技術人員先后設計了公司網站和員工管理系統,通過制定會員入會、層級關系、薪酬獎勵等管理制度,全面確立了幸福緣公司的網絡傳銷模式,幸福緣公司通過互聯網站公開宣傳公司制定的薪酬獎勵制度,在全國范圍內推廣銷售公司產品為名,有門檻地吸納會員和發展商鋪。會員在公司網站登記注冊后,則通過互聯網等方式在全國范圍內發展下線獲得公司薪酬,會員發展政績分為左、右兩條分支,采取“雙軌制”,即一人發展兩人,兩人發展四人,四人發展八人,以此類推,進而形成金字塔形層級關系。會員分為普通會員和星級會員、星級經理、星級總監等不同級別,而星級會員、經理、總監則各分為一星、二星、三星九個等次。該案中,按照幸福緣公司網站設計模式,加入者下線左右兩條線的業務單數分別至少達9單,加上自己的1單,總計19單共購買5700元的產品,方可成為公司正式會員。幸福緣公司發放給公司會員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資、培育獎金和督察紅利,基本工資最低每月300元,最高級別會員每月工資、獎金高達12萬元以上,公司在網絡上宣傳工資累積可達300萬元;此外,會員還要從發展的3代下線人員工資中獲取5%的培育獎金,公司對該獎金不限時、不封頂,向會員宣傳可讓其擁有無限的財富空間;督察紅利則吸引會員交納120元注冊管理費用,申請成為公司的市場督察員,幫助公司監管、規范所謂的市場,所有市場督察員均可獲得以下緊縮20層市場督察見點5元的督察紅利,公司提出的口號是督察紅利的理論數值可達1000萬元,真正的以小搏大。在案件偵察過程中,經調查取證,查明幸福緣公司某星級會員僅花300元購買一單產品,其發展的下線購買26763單共計800余萬元的產品,該會員從2011年12月29日至2012年3月15日,在短短的2個半月內已獲公司發放的工資、獎金、督察紅利共計23萬余元。
截止目前,全國有多個省、市、區共數萬人次登記注冊為幸福緣公司會員,涉案金額上億元。四川省工商局對該公司經營活動認定為傳銷行為。綜上所述,陳利軍等人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24條之規定,涉嫌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
該案案發以后,本網于3月29日接到了受本案牽連的各地經銷商電話,記者第一時間進入涉案企業的生產基地作了深入調查,并及時進行了報道,隨后引起了全國廣泛關注。各地受本案牽連的投資人、消費者紛紛要求記者及時發布事件真相。
從案發到告破,應全國各地消費者和經銷商要求,記者緊跟事件情況、案發前的企業運營等進行調查。在調查中發現,牽涉本案的“員工”中,至今仍有絕大多數人認為這是陳利軍的“創新營銷”。而這起網絡傳銷案,不僅牽涉面廣、受害人數眾多、金額巨大,且有非常隱蔽的偽裝,致使受牽連人員至今沒有走出“陳利軍創新模式”影響、沒有看懂“幸福營銷”的傳銷本質。
- 幸福緣農業,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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