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將嚴打網絡傳銷、非法集資、涉疫物資詐騙三類經濟犯罪行為
4月5日,棗莊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發布通告,加強打擊防范涉眾型經濟犯罪行為。近期棗莊市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為切實做全市打擊防范涉眾型經濟犯罪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全市公安經偵部門將繼續深化推進無涉眾型經濟犯罪社區創建工作,以“社區聯防、警種聯動、部門聯處”的“三聯工作法”,進一步加強社會風險預警,及時發布涉疫情經濟犯罪風險提示和防范對策。重點打擊一批借疫情防控實施的經濟犯罪行為。
網絡傳銷類。網絡傳銷犯罪是借助網絡建立交易平臺,以區塊鏈、元宇宙等互聯網技術,以互聯網金融、購物理財等為幌子,以繳納會費、平臺交易、發展下線為主要獲利途徑的違法犯罪活動。疫情期間,主要表現形式為借助互聯網APP、微信小程序,開展購物消費返利、數字貨幣、資本運作、互幫互助等。
非法集資類。非法集資主要是以高息為誘餌,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違法犯罪活動。疫情期間,非法集資表現為假借政府疫情防控政策名義,通過互聯網平臺實施高回報宣傳,吸收公眾資金等活動,其手段有P2P網絡借貸平臺、O2O線上線下一體化互聯網創新項目、電子商務等。
涉疫物資詐騙類。以詐騙錢財為目的,向社會廣泛虛假出售防護服、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資,或冒充政府、社區、志愿者等身份贏得公眾信任,向公眾公開募捐集資等行為。
疫情期間,公安機關將有針對性的提升封控區、管控區居民涉眾型經濟犯罪防范意識,并公開打擊處理一批嚴重危害公眾財產安全、阻礙防疫措施有效開展的典型經濟案件。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相關經濟犯罪行為的,可隨時撥打110報警電話等方式進行舉報,全市公安經偵部門將二十四小時在崗在位,接受案件舉報,提供法律咨詢,對現行案件將迅速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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