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增至132個
2月8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同意在鄂爾多斯等27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
此前,國務院分別在2015年3月份、2016年1月份、2018年7月份,2019年12月份、2020年4月份,分五批在杭州、天津等105個城市開展了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此次國務院批復同意再新設27個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至此,全國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已達到132個。
2月8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同意在鄂爾多斯等27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
此前,國務院分別在2015年3月份、2016年1月份、2018年7月份,2019年12月份、2020年4月份,分五批在杭州、天津等105個城市開展了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此次國務院批復同意再新設27個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至此,全國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已達到132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