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者搞傳銷吸金超800萬 豪車名酒名煙扮成功人士
熱直銷網快訊:河南省尉氏縣檢察院近日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依法批準逮捕了王中周、李國強、劉建力和劉建保4名犯罪嫌疑人。
王中周等4人均是尉氏縣人。2010年3月以來,他們在寧夏回族自治區賀蘭縣以投資國家西部大開發項目、開展“陽光扶貧資本運作工程”為名,以“張翠娥、劉小紅等成功人士”戴黃金飾品、開高級轎車、吸“中華”名煙、喝“茅臺”名酒為實例,以國家支持為噱頭,吸引程小葉、李素平、宮軍輝等260余人加入他們的組織。
“加入的條件是,認購每股3800元的投資費?!币幻缓θ苏f,加入該組織后,王中周等組織者要求他們必須發展其他人員加入,與發展的人員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
該傳銷組織中傳銷人員分五個級別:認購一份至兩份的級別定為業務員,3份至9份的級別定為業務組長,10份至65份的級別定為業務主任,66份至599份的級別定為業務經理,600份以上的級別定為平臺經理。其中,認購一份是3800元,認購10份時可以優惠至3.35萬元。
該傳銷組織中傳銷人員的報酬實行三結制,即自己交錢參加,每認購10份在一個月內直接返還本人6460元,為第一結;自己發展的直接下線,每個下線認購10份,可從中提取4300元,為第二結;自己發展的直接下線再發展下線,每個下線認購10份,可以從中提取1300元,為第三結。此外,該傳銷組織還規定,晉升為平臺經理后,根據自己發展的下線人員業績每月能領取6萬元至24萬元工資的,也為第三結。
后來,部分被害人多次向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李國強、劉建力、劉建保等人索要被騙款,其中李永凡、許占強因索款未果將劉建力、劉建保非法拘禁起來,被賀蘭縣檢察機關以非法拘禁罪批捕。2011年8月,中央電視臺、河南電視臺報道有人利用西部大開發項目組織傳銷活動,尉氏縣傳銷人員陸續返回原籍。至此,已有268人參加了王中周等人的傳銷組織,其中晉升為平臺經理的8人,參加人員認購金額共計805萬余元。
當地警方對王中周等4人立案偵查后,尉氏縣檢察院對此案極為重視,偵查監督部門依法介入偵查,及早了解案情,引導偵查活動,并于近日對王中周等4人作出批準逮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