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開審判的億元非法集資大案
非法集資不但危害群眾利益,影響社會穩定,還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和金融秩序,危害極大。
為保障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2021年5月1日,《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正式實施,這是非法集資領域第一部正式法規文件。此后,全國各地展開了防范非法集資的宣傳,也加大了對非法集資的打擊力度。
網信視點整理了2021年公開審理和判決的億元非法集資大案,提醒大家時刻守好“錢袋子”,遠離非法集資!
//顧國平等人非法集資830億
2015年1月,資本玩家、原A股上市公司慧球科技(現名“天下秀)的實際控制人顧國平,利用上海聯璧電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非法集資。從2017年9月起,顧國平等人采用前述類似手段又利用華夏萬家金服平臺非法募集資金。經審計,通過“聯璧金融”“華夏萬家金服”平臺,顧國平等人非法集資共計人民幣830余億元,造成110余萬名被害人損失共計人民幣120余億元。
2021年12月8日,這起詐騙大案宣判。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春曉資本非法集資730億
2015年8月至2018年8月間,被告人王戎、韓越等人,通過融數金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大連君融貸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及春曉資本集團,設立君融理財平臺,并先后收購抓錢貓、石頭理財、牛板金及學良創立的聚財貓平臺,在未取得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以6%-16%的年化收益及保本付息為誘餌,非法募集資金730余億元,造成19萬余名被害人經濟損失150余億元。
2021年12月29日,上海一中院依法公開宣判該案件:王戎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韓越、薛亮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
//“阜興系”非法集資565億
2014年9月起,朱一棟、趙卓權等人,使用虛構投資標的、夸大投資項目價值,并以高收益、承諾到期還本付息等為誘餌,設計銷售債權類、私募基金類等理財產品,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并發新還舊,不斷擴大資金規模,以維持資金鏈。截至2018年6月,阜興集團非法集資共計565億余元,案發時未兌付本金共計218億余元。
2021年11月22日,據上海二中院官微披露消息顯示,對朱一棟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1500萬元。此外,被告人趙卓權也被判處無期徒刑,并處罰金800萬元。
//金誠集團非法集資450億
2015年起,韋某等人利用PPP項目和自營項目發行私募基金。自2009年5月至案發,韋某等人通過金誠集團及其關聯公司,向不特定公眾非法集資450億余元。金誠集團賬面未兌付198億,扣除已付收益,實際未兌付約172億,再減去目前已追討款項,造成損失約164億元,不包括尚未變現的資產。
2021年5月,該案公開審理,開庭審理近半年之后,2021年11月,金誠集團集資詐騙案迎來一審宣判。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胡瑜、徐恒超等11人8年、3年6個月等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
//“聯寶”非法集資157億
自2014年10月至2018年5月17日,被告人歐年寶在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共向73290名集資參與人非法吸收資金157.599億余元,造成59162名集資參與人損失59.226億余元。
2021年12月27日,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聯寶”非法集資案,對被告人歐年寶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主犯被判處四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銀來集團非法集資143億
2013年6月,被告人夏小平、唐罡等人注冊成立多家公司,組建了“銀來系”經營平臺(被告單位銀來集團)。2013年8月至2018年12月,在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銀來集團將放大、虛構的應收債權及投資項目提供給銀來資產公司、銀來金融公司包裝成理財產品,連同銀來基金公司發行的基金產品,向社會公眾公開宣傳和銷售。至案發,共計非法集資人民幣143.57億余元,造成被害人實際損失人民幣34.07億余元。
2021年4月7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金銀貓”非法集資121億
2013年9月起,被告人徐國軍實際控制上海金銀貓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等公司,在線上設立金銀貓平臺,在線下開設實體店,公開宣傳各類理財產品,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2017年1月,被告人張林海采用代償存量標的方式從徐國軍處受讓金銀貓公司,延續部分經營模式,繼續非法募集資金。經審計,自2013年11月至2018年7月,金銀貓公司共計非法募集資金121億余元,造成4萬余名被害人經濟損失17億余元。
2021年4月20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依法公開宣判: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合并判處張林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五百萬元;其余主犯也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中國億星”非法集資110億
2013年11月至2018年8月,被告人杜禮賓伙同被告人童誠杰、王春等人,通過杜禮賓實際控制的中億國星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中億國星(上海)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享盈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向9000余名社會公眾募集資金共計110億余元。
2021年12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公開宣判:對杜禮賓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童誠杰、王春、梁俏以集資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八年不等的刑罰,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至五十萬元。
//“永利寶”非法集資99億
2013年12月至2018年7月,余剛伙同張玉豐、李昊原,先后以上海永利寶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等公司名義運營“永利寶”“火理財”線上P2P平臺。并以承諾年化收益率6%至12%的高額收益為誘餌,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其間,余剛將“火理財”P2P平臺整體轉讓給涉案人洪海舟。在洪海舟等人指使下,被告人劉玉成等人繼續采用上述方法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余剛等人非法募集資金共計99.32億余元,造成2.8萬余名被害人經濟損失12.77億余元。
2021年3月30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公開宣判:余剛、張玉豐分別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萬元、500萬元;對李昊原、劉玉成等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年至4年不等刑罰,并處40萬元至20萬元不等罰金。
//“贏基金融”非法集資近27億
2013年7月起,被告人王進未取得國家相關部門批準,以“贏基系”公司為依托,在上海、浙江等地從事非法集資活動。至2018年9月案發,贏基金融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共向7000余名投資人非法募集資金26.59億余元,造成4000余名被害人實際經濟損失11.32億余元。
2021年5月19日,贏基金融集資詐騙案宣判:贏基金融公司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罰金八千萬元人民幣,王進以集資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并處罰金一千萬元。其余主犯分別被判處十四年六個月、十三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趣錢網”虛擬幣非法集資8.6億
2016年3月以來,犯罪者張路、趙儷茹等人通過發售“普洱幣”、“代幣茶票”、“上市茶幣”、“數字資產”等方式,并采取操控交易價格等詐騙手段非法集資8.6億余元,給投資人造成2.3億余元的巨大損失。
2021年12月,法院公布裁判文書,判決趙儷茹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同時繼續追繳贓款,返還給被害人。其余犯罪者另案處理。
//“禾中集團”非法集資3.4億
2015年5月起,禾中集團公司以禾中集團酒泉種子產業園項目為依托,以承諾高額利息、購買股權、銷售禾中私募基金等形式,在酒泉市進行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截止2018年8月,共吸引參與集資群眾1388人,投資2903人次,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總金額3.4億余元,造成投資群眾經濟損失2.5億余元。
2021年6月19日,肅州區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禾中集團非法集資犯罪案件審理、判決情況。
//“杜鵑花”虛擬幣非法集資3.1億
自2018年起為斂財,利用炒作火熱的區塊鏈概念開發推出虛擬幣“杜鵑花”,并編造“只要投資購買所謂‘挖礦機’,就可以將每日走路的步數轉化為‘杜鵑幣’,并在海外市場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謊言,騙取全國各地被害人錢財。短短一年內,“杜鵑花”化身瘋狂“吞金花”,為被告人周行等人大肆斂財3.1億元。
2021年5月18日,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被告人周行等8人提起公訴。
//“博鑫洗碼”非法集資上億
2018年8月前后,崔某策劃、發起“博鑫洗碼理財”項目,截至2019年8月20日,博鑫理財報單量達417萬單。經審計,犯罪期間,崔某非法占用資金3.54億元。僅查明的平度團隊等四個團隊,非法集資金額達1.13億元,造成投資人損失4921萬余元。
2021年12月,“博鑫洗碼”案主犯因犯集資詐騙罪被青島市中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七年六個月至二年有期徒刑不等,并處罰金。
來源:網信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