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會員約5萬人!“抱團取暖”特大網絡傳銷案告破
11月18日,反傳防騙快訊獲悉,2021年5月8日,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公安局破獲“抱團取暖”特大網絡傳銷案,抓獲該傳銷組織骨干人員古某某。近日,察布查爾縣人民檢察院對古某某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抱團取暖”APP由被告人黃某某(另案處理)作為發起人找第三方公司于2020年4月研發,直到2020年11月又由深圳市云智沿途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接手繼續改進及維護這款APP至今。
截至2021年4月26日“抱團取暖”APP注冊會員人數為48774人,產生317628單(即結構位置),每單金額200元,涉案金額共6352.56萬元。該傳銷組織分為“希望工程”、“植樹造林”、“擁抱陽光”、“同心”、“東莞”、“北京”、“烏魯木齊”、“喀什”、“民族團結”、“伊利”、“和田”、“心連心”12個大區。
12個大區共有25位管理員及客服,每個大區有獨立的系統管理員及相應的骨干人員進行收費、返利、記賬、宣講。
被告人黃某某通過向會員收取系統管理費的方式(會員下線滿三人,由普通會員升級為V1會員時,向黃某某交納99元)。該“抱團取暖”APP對外以互助為幌子,實際以不斷拉下線發展會員提高層級吃返利獲得不法財物為目的。
新注冊的會員需繳納200元注冊費,再發展三名下線成員后就升一級,會得到200元返利,每個下線成員再發展下線成員,滿三人后升一級,以此類推,到一定層級后即可獲得返利形式的獎勵,普通會員升V1會得到200元返利,V1升V2會得200元返利,V2升V3會得1900元返利,V3升V4會得13000元返利。
經對上述人員的手機微信帳號、支付寶帳號進行提取統計,從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5月7日期間,被告人古某某通過兩個微信賬號,共收取770362元,其中通過微信給烏某某轉賬49300元, 通過微信給黃某某轉賬358016元,通過支付寶賬號收入60286元。
被告人古某某非法加入以網絡傳銷斂財為目的的“抱團取暖”組織,并向社會公眾進行宣傳,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以繳納會員費的形式發展會員,按照加入先后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會員數量作為返利依據,騙取財物,數額巨大,嚴重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
綜上所述,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古某某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規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刑事責任。
[聲明:此文來源于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