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經道堂何來底氣?涉嫌傳銷被凍結賬戶后仍不知悔改
5月28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一則題為《成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孫穎、王楠財產保全其他其他裁定書》(以下簡稱:《其他裁定書》)。
據《其他裁定書》顯示,申請人成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被申請人孫穎、王楠財產保全一案,申請人成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查處被申請人北京經道堂國際中醫藥研究院等涉嫌傳銷一案時,發現被申請人孫穎、王楠涉嫌傳銷。為防止被申請人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申請人成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孫穎、王楠名下銀行存款370萬元。
本院經審查認為,申請人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九條,《禁止傳銷條例》第十四條,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裁定如下:
凍結被申請人孫穎、王楠名下銀行存款共計370萬元。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據天眼查APP顯示,北京經道堂國際中醫藥研究院(簡稱:經道堂)成立于2017年8月8日,投資人為王洪剛。
然而這并不是經道堂首次因涉嫌傳銷被凍結賬戶,2021年4月22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題為《成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北京經道堂國際中醫藥研究院、大連長興島經濟區經道堂職業培訓學校有限公司等其他其他裁定書》(簡稱:《其他裁定書》)。
據《其他裁定書》顯示,申請人成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查處被申請人北京經道堂國際中醫藥研究院等涉嫌傳銷一案時,為防止被申請人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申請人成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3月22日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請求凍結上述被申請人名下銀行存款9900萬元。
本院經審查認為,申請人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九條、《禁止傳銷條例》第十四條,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裁定如下:
凍結被申請人北京經道堂國際中醫藥研究院、大連長興島經濟區經道堂職業培訓學校有限公司、大連經仁堂科技有限公司、大連揚德貿易有限公司、王洪剛健康管理(大連)有限公司、聯服(遼寧)網絡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大連景圣科技有限公司、大連岐伯貿易有限公司、樟樹市靈智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王洪剛、王棟、田孝勤、許卓、薛志、李群智、趙允、胡小敏、何會龍名下銀行存款9900萬元。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據相關知情人透露:“北京經道堂國際中醫藥研究院等相關公司及個人涉嫌傳銷,但是仍從事傳銷活動。”
“傳銷所得款項,是犯罪所得,根據《刑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相關律師解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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