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慶發酵小葉苦丁茶”能治百病?運營公司因違反《廣告法》被罰兩次
近日,打傳防騙接到消費者李芳(化名)投訴,據李芳表示,2020年1月初,自己母親經朋友介紹加入一個名為“余慶發酵小葉苦丁茶”的微信群,該群宣傳該茶能夠治療百病。
夸大宣傳致消費者出現不良反應
“我媽對此深信不疑,每天煮高濃度的茶水,20袋小茶用1500毫升的水煮,每天當白開水飲用一樣,喝到拉肚子為止。”李芳表示道:“喝完之后,我媽臉上起疹子,將情況反映到群里,但是‘余慶發酵小葉苦丁茶’的那些人卻認為是排毒,屬于正常現象。”
讓李芳非常無奈的事情還在后邊,該群不僅對身體出現的反應說成正常現象,還強調只要堅持喝濃茶就能把身體的毒素排出來,然后病就好了。李芳則認為,余慶發酵小葉苦丁茶的說法屬于夸大宣傳,如果該茶有如此神奇的功效,那么,要醫生干嘛?然而,李芳的母親對于她的勸說絲毫沒有動搖,更令人意想不到是,李芳的母親還鼓動大姨也喝該茶,見身邊的人不舒服就推薦該茶。
“現在我媽大小便都有很大的異味,我擔心她把肝腎功能喝壞了。”李芳說道。
此外,消費者張莉(化名)也反映自己婆婆也喝“余慶發酵小葉苦丁茶”導致臉上起疹子,耳朵出血等情況,張莉也將情況反映到群里,該群給出的答案與李芳的一樣,那就是正常現象。“她還勸我病了不要吃藥,喝茶就能治病。每天泡二十包茶葉,第二天空腹喝三斤茶,除了勸我們喝,她甚至偷偷給小孩子喝。”張莉說道。
隨后,李芳與張莉提供了大量企業夸大宣傳的證據。比如:群里宣稱這款茶能治百病,特殊工藝發酵而成,不寒涼,不含茶堿,不含咖啡因,對人體只有益沒有害處,適合所有人群;老人,小孩,懷孕,甚至剛出生的嬰兒都可飲用,并且常常拍嬰兒正在喝茶的視頻發到群里,零售價45元一包,也可以充值會員,30包起,公司直接發貨,買得越多就越便宜。
“我在網上搜索了關于這款茶的相關信息,原來,全國各地都有宣傳這茶的微信群,并且很猖狂,給社會、家庭以及人身健康都帶來了不同程度的危害。”李芳說道:“有人每天喝最少20袋,最多有60多袋,有的老人連降壓藥有停了,喝到頭暈眼花也不肯去醫院治病,甚至有的連化療之后的癌癥患者都喝該茶。”
此外,不少網友在“知乎”上發文投訴,據某網友寫道,母親被親戚介紹于今年4月開始大量購買苦丁茶,每天沉迷于喝大劑量高濃度的苦丁茶,甚至燜過夜茶第二天喝,說是強身健體。包治百病,商家鼓吹有毛病的人喝了才會覺得苦,身體越好就慢慢不苦了,并且近期發現商家聯合一些群眾每天在一個群里做各種分享,類似虛假的病人現身說法,說是治好了他們的癌癥什么什么的,還找來了孕婦和小孩讓他們拍出來喝茶的視頻,小孩不喝奶粉該喝苦丁茶,對我媽媽和親戚進行各種洗腦,讓他們產生心理作用,真感覺自己越喝身體越好了。并且聯動蠱惑更多的群眾大量消費余慶小葉苦丁茶。
運營方因違反《廣告法》累計被罰35萬元
據李芳反映,這款茶主要有三種包裝,但營銷和宣傳模式都是一樣的,三種包裝來自兩個經銷商公司,一個叫貴陽月坤商貿有限公司,另一個叫銀河灣茶業有限公司。
據天眼查APP顯示,貴陽月坤商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14日,實繳資本為120萬元,周振東擔任法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持股100%。
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今年1月12日,貴陽月坤商貿有限公司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之規定,屬非藥品類產品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
主要違法事實::當事人貴陽月坤商貿有限公司在經營中通過發展下級經銷商的方式,推廣自己所銷售的“余慶小葉苦丁荼”,該企業法人:周振東通過自己的微信建立了5個微信群,周振東是微信群的群主,群內成員為貴陽月坤商貿有限公司下級經銷商,群內成員加入微信群需一次性購買貴陽月坤商貿有限公司所銷售的“余慶小葉苦丁荼”30包以上并經周振東同意方可進群,所購“余慶小葉苦丁荼”由貴陽月坤商貿有限公司統一發貨,經營中群內下級經銷商在群內發布:
一、“預防血管堵塞是最好的調養—喝貴州余慶發酵小葉苦丁茶”文章里面內容為:……養護血管,常喝血管清道夫“貴州余慶發酵小葉苦丁茶”1、貴州余慶發酵小葉苦丁茶血管清理劑 貴州余慶發酵小葉苦丁茶無疑是一種適時的保健飲品,不但能預防感冒等呼吸道疾病,還是一種非常好的血管清理劑。……等內容。
二、“前列腺炎、喝貴州余慶發酵小葉苦丁茶”文章里面內容為:……貴州余慶發酵小葉苦丁茶上滋肺陰,中健脾氣,下補腎精,長期堅持可以氣血陰陽調和,輕松對付各種疾狀。……等內容,同時微信群內每天都有此類大量宣傳貴陽月坤商貿有限公司所銷售商品貴州余慶小葉苦丁茶可以治療各種疾病的信息、文章、案例等內容,因通過微信進行發布,無廣告費用,目前貴陽月坤商貿有限公司法人周振東所建微信群內成員有2000余人。
最終,南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200000元整。
此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還顯示,貴陽月坤商貿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同樣因違反《廣告法》被罰15萬元。主要違法事實: 2018年12月12日,我局執法人員接到舉報案件(登記編號:5201000000001201812070455),立即對貴陽月坤商貿有限公司(信用代碼:91520102356384930R)經營現場及舉報人所提供的微信公眾號等進行檢查。經檢查,發現該公司銷售的“余慶小葉苦丁茶”在微信公眾號及微信群內多次出現表示該產品有醫療功效的宣傳信息。2018年12月12日報領導批準予以立案調查。我局領導當日批準立案,執法人員依照法定程序對當事人進行詢問調查,并提取相關證據,現已查清違法事實予以調查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