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是一顆社會“毒瘤” 破壞了千千萬萬幸福美滿的家庭
傳銷是一顆社會“毒瘤”。“一夜暴富”的神話里,瘋狂鼓動成員發展下線賺取返利,破壞了千千萬萬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也讓其自身最終身陷囹圄。
近日,原平市法院依法審理了一起傳銷案,該傳銷組織打著消費返本的名義鼓動成員發展下線,4名被告人加入該傳銷組織后,在原平市、代縣等地開展傳銷活動,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
從2016年開始,被告人趙某華、賀某偉、張某霞、趙某偉先后加盟河北霸州赫柏綠源水處理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赫柏綠源公司),開始在原平市、代縣等地發展下線人員進行飲水機銷售業務。四被告人通過召開招商加盟會或口口相傳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大肆進行宣傳。
該傳銷模式打著消費返本的名義,以一次性購買飲水機數量為準,形成會員、經銷商和加盟店(即繳納2080元購買一臺赫柏綠源飲水機成為公司會員,繳納8320元購買四臺赫柏綠源飲水機成為公司經銷商,繳納2.49萬余元購買12臺赫柏綠源飲水機成為公司加盟店)。
并以經銷商、加盟店發展下線購買飲水機業績形成會員、經理、高級經理、總監、董事五個級別,各級別均以各自下線業績抽取管理獎、層碰獎、店補逐級盈利。
截至案發,被告人趙某華共發展下線301人,非法獲利57.41萬余元,被告人賀某偉共發展下線169人,非法獲利74.15萬余元,被告人張某霞共發展下線342人,非法獲利34.1萬余元,被告人趙某偉共發展下線720人,非法獲利26.51萬余元。且各被告人均達到董事級別。
法院審理后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綜合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均依法應當減輕處罰。被告人賀某偉曾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又犯新罪,應當撤銷緩刑,與對新罪所判處的刑罰實行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8萬元,其他3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2年7個月不等的刑罰。
法官提醒:盡管國家有關部門不斷采取嚴厲打擊和普法宣傳等多種措施,盡可能讓群眾知道傳銷的危害及后果,但是每年仍有大量群眾上當。為躲避打擊,傳銷組織的發展方式越來越隱蔽。
他們往往以幫助找工作、做生意、搞投資等為幌子,將急需找工作的大學畢業生、下崗職工、離退人員及一些社會閑散人員聚集起來,通過蠱惑人心的語言反復對受眾進行“洗腦”。
一旦被“洗腦”,就會有諸如“這是一個國家秘密支持的、能賺錢的大生意”等天花亂墜的想法,而且任憑外人如何勸說都不見效,反而會通過各種方式將自己的親人、朋友、同學等拉進傳銷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