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愛情?拉未婚夫做傳銷 一年發展下線360多人涉案超千萬
“共享經濟”你了解嗎?有傳銷就專門蹭“共享經濟”的熱度,打著高額回報的旗號,輕松誘騙身邊人陷入傳銷騙局。近日,重慶市二中法院就發布了一起該院審理的典型案例。
經審理查明,劉某剛(已判決)以“共享經濟”為幌子建立唐卡“投資”模式,通過網絡平臺發展下線會員。該模式以高回報、高收益為誘餌吸引和鼓動他人投資,通過拉人頭方式快速發展下線,并根據發展下線人數、投資額,按照動態獎金、靜態獎金的方式,拆分進行返利。
2017年10月,李某經人推薦加入唐卡組織后,將未婚夫劉某華發展成自己的直接下線。隨后,兩人將唐卡模式傳入忠縣。
劉某華先后發展多人加入唐卡。后兩人分工合作,由劉某華負責講解、宣傳唐卡、組織忠縣唐卡會員聚餐,李某則負責傳銷資金收取、發放以及講解唐卡app的操作方式。
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期間,劉某華、李某先后在忠縣城區及石寶鎮、萬州區、墊江縣、豐都縣等地,通過微信宣傳講解、現場授課等方式積極發展下線,引誘他人“投資”唐卡。
據統計,李某直接發展下級單數33單,所有下級發展單數8508單,下級層級22層,下級人數180人以上,涉案金額791萬余元。
劉某華則直接發展下級單數33單,所有下級發展單數7811單,下級層級21層,下級人數180人以上,涉案金額700余萬元。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劉某華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李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宣判后,被告人不服上訴到市二中法院。該院審理后,依法維持了原判。
據悉,2016年以來,重慶市二中法院轄區兩級法院審結傳銷犯罪案件共25件,判處罪犯共44人,涉案金額2.7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