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真能讓人“躺著賺錢”嗎?這些疑惑有結果了
今年6月,全國普遍開展了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圍繞此次活動的主題“守住錢袋子·護好幸福家”,遼寧日報報記者采訪了遼寧省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
記者:面對社會上的各類金融理財活動,我們如何辨別是否是非法集資活動呢?
答:有幾種方法供大家參考:一是對照銀行貸款利率和普通金融產品,回報率是否過高,多數情況下明顯偏高的投資回報很可能就是投資陷阱。“快速致富”“高回報、零風險”極有可能是“請君入甕”的投資陷阱。
二是通過政府網站,查詢相關企業是不是經過國家批準的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發行公司股票、債券、國家規定的股權交易場所等,如果不具備發行、銷售股票、出售金融產品以及開展存貸款業務的主體資格,就涉嫌非法集資。
三是通過查詢工商登記資料,查明相關企業是否是經過法定注冊的合法企業,是否辦理了稅務登記等。如果主體身份不合法、不真實,則有欺詐嫌疑。
四是一般來說,規模較大的非法集資活動都會進行大肆宣傳、造勢,增強社會影響力,具有非常大的欺騙性,遇到這種情況,建議搜索查詢相關企業違法犯罪記錄。
五是對親朋好友“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建議和反復勸說,要多與懂行的朋友和專業人士仔細商量、審慎決策,防止成為其發展下線的目標。
記者:現在資產管理業務需要什么樣的經營許可?
答:資產管理業務屬于金融業務范疇,必須持牌經營,必須納入金融監管。
俗稱的金融牌照是指相關機構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從事特定的金融業務的許可證,由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頒發。必須經許可才可開展的金融業務主要有:銀行、保險、信托、證券、期貨、金融租賃、公募基金、第三方支付等。
居民如有理財需求,應當選擇銀行、信托、證券、基金、期貨、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持牌金融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等。未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許可,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代理銷售資產管理產品。
記者:“虛擬貨幣”“區塊鏈”真能讓人“躺著賺錢”嗎?
答: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他們通過租用境外服務器搭建網站,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
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反映。
記者:“炒匯理財”是可靠的投資渠道嗎?
答:目前存在大量面向境內用戶、以“外匯交易”為旗號進行融資分紅的平臺,都不可靠。它們的風險主要有三類:
第一類是業務牌照涉嫌造假。部分外匯理財平臺為了吸引投資者往往聲稱自己受權威機構監管,或宣稱擁有授權。近期,就有公司聲稱“獲得英國FCA認可并受其全面監管的金融機構”,并附上了FCA代碼,但查詢發現,代碼對應的網站與該公司并不一致。
第二類是交易過程不透明。部分外匯理財平臺對外宣稱“資金安全,只賺不賠”。這些平臺資金并未依法購匯并匯至境外投資,而是在交易過程中被“暗箱”操作、不斷蠶食。例如,部分平臺就是其客戶的交易對手方。新手往往能夠獲得較高的收益,但投資者加大投入后會慢慢出現虧損的情形,在平臺的建議下操作或者采用自動跟單的模式也會出現這樣的情形。
第三類是打著“外匯交易”旗號“持續高額分紅”。部分平臺以“外匯交易”為旗號融資,進行“持續高額分紅”。這類模式成立的前提是建立在“外匯交易”盈利始終大于“分紅”的基礎上,而盈利有不確定性,這類平臺宣稱的持續盈利絕不可能,極可能就是“龐氏騙局”。
記者:如果群眾遇到非法集資活動受害了,應該向哪些部門反映和舉報?
答:如果有群眾發現非法集資活動或者已經因非法集資活動造成損失,可以采取兩種途徑舉報。一是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二是向各行業主監管部門舉報,例如涉及銀行保險業的可以向銀保監局反映,涉及證券行業的可以向證監局反映。總之,不論群眾采取何種途徑舉報、反映,相關部門都會按規定程序辦理的。
【來源:遼寧日報】
- 虛擬貨幣、區塊鏈、外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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