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觀察:披著電商“馬甲” 難掩傳銷本質
熱直銷網快訊:隨著傳統傳銷模式向新興的網絡傳銷轉型,傳銷黑手開始伸向資本投資、金融理財、電子商務等,然而涉及23個省市的數家以“消費返利”為營銷手段的“返利網站”已相繼崩盤。“返利神話”的破滅讓人警醒,如何識別隱藏著傳銷行為的網絡騙局已成當務之急。
傳銷被包裝成“高新技術”
通過網絡進行快速“致富”的傳銷模式近年來頻頻出現。今年5月29日江西太平洋直購網絡傳銷案在江西高院終審宣判。判決第一被告人唐慶南有期徒刑10年,罰金4000萬元,其他5人分別被判處8年到3年有期徒刑,維持一審原判。
太平洋直購網是江西精彩生活投資公司所創辦的網站,從創辦初始就以電子商務為掩護,利用發展下線然后返利為誘餌,瘋狂地進行傳銷活動。
2007年7月,時為美國某公司會員的唐慶南與他人共同注冊成立了精彩生活公司,并任董事長。2008年12月,公司創辦太平洋直購官方網,開始了其打造網絡傳銷帝國的“夢想”。此后,唐慶南等人精心設計出了以網絡虛擬貨幣PV為計量單位的會員消費積分返利等制度,大肆鼓吹“BMC”電子商務新模式,制定了發展渠道商的返利規則,以高額利潤為誘餌,通過網絡方式不斷吸引人員加入。
在唐慶南等人制定的“游戲規則”中,網站注冊會員繳納7000元購買1000PV后便可成為最低級別的“合格誠信渠道商”,并獲得20%PV返利。從普通會員到頂級“全球誠信渠道商”,會員級別多達16級,繳納7000萬元保證金成為頂級會員后可獲71%PV返利。
截至2012年4月案發,江西精彩生活投資公司共發展渠道商12.15萬名、其他會員676.76萬名,實際收取保證金37.98億元。唐慶南將收取的保證金部分被揮霍,部分出借他人。
法院認為,唐慶南為主的傳銷組織,依托太平洋直購官網,以開展電子商務為名,要求參加者用購買商品或繳納保證金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一定順序組成層級,間接發展他人作為返利依據,騙取巨額保證金,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且情節嚴重。
傳銷為何屢禁不止?上海市工商局直銷監管和打擊傳銷處副處長湯耀紅表示,這些傳銷組織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披上了高科技的外衣,隱蔽性強,認定困難。
披著電商外衣傳銷更具欺騙性
近年來,隨著工商、公安等多個部門聯合打擊傳銷力度的不斷加大,傳銷違法犯罪活動也在不斷變換著騙人手法和形式,浙江的“萬家購物網”、福建的“百分百返利網”、重慶的“返本壹佰”等高額返利網站的出現,無不預示著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已從傳統傳銷發展為網絡傳銷。
上海市工商局直銷監管和打擊傳銷處的周皓說,目前傳銷違法行為呈現出3個新趨勢,從傳銷概念上,已從傳統保健品、化妝品等實物變成了“電商平臺”“創新金融”等,復合型違法比例高。從資金結算上,第三方支付、手機支付等新興交易方式給傳銷組織帶來了更加低成本的結算途徑。從傳銷方式上,從原來的“集中洗腦”變成了通過語音聊天室、微信群等新型通信手段散布信息。有不少傳銷者則通過YY、微信群散布“提前占領金字塔制高點”一類的誘惑性消息,讓參與者心存“一夜暴富”的僥幸心理。
上海聯合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胡雪告訴筆者,隨著網絡的發展和普及,以及政府部門對傳統傳銷的打擊力度加大,傳統傳銷團伙紛紛轉向網絡,已呈泛濫之勢。近年來,網絡傳銷花樣不斷翻新,最常見的做法是開通購物網站后通過拉人頭作為自己的下線。其違法成本更低,擴張更為迅速,涉案金額遠遠超過傳統的落地傳銷。胡雪表示,網絡傳銷更具欺騙性和虛擬性,依托電子商務之后的傳銷較難識別。除了“消費返利”為名的傳銷以外,以“股權投資”和“網絡理財”為名的金融化網絡傳銷也處于上升勢頭。
胡雪介紹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組織、領導以推銷產品提供服務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提供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胡雪認為,對于網絡傳銷應該突破原有的地域監管模式,建立長效的垂直監管體制。網絡傳銷和線下非法傳銷在實質上是一致的,不管有怎樣的變種,同樣是繳納會費,然后再拉人進入作為自己的下線。要及時監控新的傳銷模式與產品,讓人們不輕易上當。
別被高額返利蒙蔽雙眼
筆者了解到,除了江西的“太平洋直購網”外,百分百商城、萬家購物網等高額返利網站的涌現,使高額返利成為當前危害社會經濟秩序最嚴重的網絡傳銷形式之一。參與者消費一定數額的商品后,可以成為優惠顧客或取得經銷商資格等,并可以推薦他人消費產品,從被推薦的消費者消費金額中獲得利益。或是參與者在消費一定數額的商品后,成為網站的會員,通過返利網站既定的規則,每天從該網站賬戶中提取一定的返利點數或現金,若干天后取回本金,剩余的即為額外的收入。
筆者調查發現,曾有網友在微博表示,有些網站名為“集資電商”,專門騙老人做電子商務獲利,它的做法和傳銷電商類似。
胡雪告訴筆者,傳銷活動不管打著什么幌子,突出特征都是“拉人頭”、收取“入門費”,包括所謂的“會員費”“加盟費”“產品費”等,參加人員形成上下層級,先加入者的收益及返利實際上來源于后加入者繳納的費用,所謂“產品”“服務”只是掩人耳目的幌子。其實,網絡傳銷的實質和傳統傳銷活動沒有區別,到了最后,大多數“下線”只能血本無歸。電子商務的營銷模式,最常見的就是開通購物網站后通過拉人頭作為自己的下線。
這次江西的太平洋直購網案件,就共設立了16個級別會員制“拉人頭”,即是發展層級會員。為吸引人員參加,唐慶南等人對會員級別不斷作出調整,最終形成了普通會員、銀卡會員、金卡會員、鉆石卡會員、渠道商等16個級別的會員制度。
“不賣商品賺錢,靠拉人頭就賺錢,這符合市場規律嗎?”同濟大學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金澤剛認為,這世上沒有什么“天上掉餡餅”的事情,不勞而獲只會是騙子的“紅口白牙”。
- 電商,電商
- 文章鏈接:http://m.redlee.cn/news/html/116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