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藥業獲冬蟲夏草用于保健品試點企業
本網5月24日訊 日前,在廣東省藥監局保健食品處處長郭大毅、副處長林淑英的陪同下,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妝品管理司組織的冬蟲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試點企業現場核查專家組蒞臨康美藥業,康美藥業副董事長、常務副總經理許冬瑾,總經理助理兼廣州分公司總經理李建華進行了熱情接待。
核查期間,由中國中醫科學院中藥研究所黃璐琦,中國中醫藥大學高學敏,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徐海濱,中國中醫科學院中藥研究所張保獻,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趙超英組成的專家組,嚴格按照國家局《冬蟲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試點工作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對康美藥業旗下的康美廣東藥物研究院等科研機構、康美(普寧)中藥材專業市場及康美藥業中藥飲片生產車間的軟、硬件設施作了系統而嚴格的核查,并認真聽取了康美藥業關于冬蟲夏草及其制品基礎研究報告。專家組一行對康美藥業的科研、生產能力給予了高度評價,認為康美藥業符合國家局冬蟲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試點企業的各項條件,一致同意康美藥業通過現場核查。
專家組認為,康美藥業作為中藥行業龍頭企業,曾多次承擔食品藥品領域國家級技術研究或者國家級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具有明確的創新發展戰略和研發團隊,具有先進的生產水平和完備的研發、檢驗檢測設備、實驗室等條件和能力,擁有良好的產品質量安全過程控制能力。康美藥業此次圍繞以冬蟲夏草為原料試點生產的產品,開展了大量基礎性研究驗證工作,研發的產品具有極大的市場發展潛力。企業也能夠提供與資源省份有關單位簽定合法且能夠保障規模生產的購銷合同,產品生產規模與獲得的冬蟲夏草資源相適應,能夠保障生產可持續性。
專家組建議,康美藥業在以后的試點工作中,要規范冬蟲夏草原料采購管理,嚴格控制冬蟲夏草來源;加強研究冬蟲夏草原料技術要求和相應檢測方法,嚴格控制冬蟲夏草原料質量;提高產品質量安全控制水平;并加強開展上市后產品功效性監測和驗證工作。
在核查會議上,康美藥業副董事長、常務副總經理許冬瑾代表公司對核查專家兩天來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謝,表示康美藥業將以此次通過核查為契機,嚴格按照國家局《冬蟲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試點工作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不斷提升科研水平,推動康美藥業冬蟲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試點工作的全面進步和提升,讓冬蟲夏草惠及更多天下百姓。
據了解,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2012年8月印發《冬蟲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決定對珍稀藥材冬蟲夏草進行保護性開發,允許有條件的企業研發相關保健食品。這意味著此前曾被禁止用于保健品制作的冬蟲夏草得以重“進”保健食品。根據《方案》的要求,成為試點企業需具備有穩定合法的冬蟲夏草來源,具有良好的保健食品研發能力和生產能力,具有顯著技術優勢、先進的生產水平和完備的檢驗檢測能力,擁有良好的產品質量安全過程控制能力,具有行業帶動性等硬性條件。
- 康美,冬蟲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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