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處傳銷案件70起,罰沒2900多萬元!浙江公布一批打擊網絡傳銷典型案例
2024年,浙江省打擊傳銷工作以打擊網絡傳銷、聚集式傳銷為重點,持續保持“露頭就打、打早打小、重打嚴查”的高壓態勢。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共立案查處傳銷案件70起,結案56起,罰沒2900多萬元。為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進一步提高社會公眾對網絡傳銷的識別能力和防范抵制意識,自覺防范傳銷、抵制傳銷、遠離傳銷,同時強化執法震懾,促進企業誠信守法經營,省市場監管工作聯席會議(打擊傳銷)發布2024年全省打擊網絡傳銷典型案例。
案例一
寧波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浙江某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組織策劃傳銷案
2023年3月15日,寧波市市場監管局根據上級轉辦線索,對浙江某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涉嫌組織策劃傳銷行為立案調查。
經查明:當事人于2019年下半年推出一款名為“某某購”APP的電商平臺,并通過該平臺銷售商品。為吸引平臺用戶,當事人于2019年8月13日開始在平臺推出禮包活動,銷售399元、499元兩種禮包,并相應設置會員等級制度。會員分為普通會員、服務商和運營商三個等級,平臺用戶只需要在平臺任意購買一個禮包即可成為平臺的普通會員,并獲得推廣他人購買禮包的權益。平臺會員與所推廣的會員會形成固定的上下級關系,當事人根據各級別的會員與形成的上下級關系制定了一套獎勵政策。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三項的規定,屬于組織策劃傳銷行為。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寧波市市場監管局于2024年1月對當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1910.87萬元、罰款10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王某某利用互聯網傳銷案
2024年4月16日,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檢察院移交案件線索,反映王某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2024年5月31日,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涉嫌組織策劃傳銷活動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明:當事人于2020年1月19日上線運營交易平臺,通過邀請他人注冊成為會員的方式發展人員,并通過給予會員提成和級別提升等方式促使會員邀請他人成為會員,形成上下級關系,不斷壯大平臺會員數量。對平臺會員以其直接發展人員產生的虛擬貨幣數量計算和給付虛擬貨幣,并以其發展人員的級別和所有下線持有的“礦機”數量為條件,設置了4個級別,根據所處級別獲得不同比例的虛擬貨幣獎勵分紅。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屬于組織策劃傳銷行為。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4年7月對當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293.76萬元、罰款125萬元并沒收用于平臺經營設備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杭州市蕭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杭州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組織策劃傳銷案
2024年4月,杭州市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上級轉辦線索,對杭州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開發的“派某”項目涉嫌組織策劃傳銷行為立案調查。
經查明:當事人杭州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自主開發了“派某”APP,為第三方公司招攬“租機”業務,從第三方公司獲得返利后當事人根據層級再行分配。用戶在該平臺綁定微信免費注冊會員,成為合伙人(普通會員)。合伙人花費68元或邀請25人注冊可升級為超級合伙人(超級會員)。超級合伙人根據團隊內成員邀請情況劃分為V1-V7等級,可獲得更高收益、招募獎勵和團隊獎勵。根據當事人的獎勵制度,三代以內的上級會員可獲得部分下線利潤為獎勵。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屬于組織策劃傳銷行為。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杭州市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4年8月對當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13.12萬元、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
舟山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李某某等15人介紹他人參加“普頓PTFX”網絡傳銷案
2023年4月25日,舟山市打擊傳銷聯席會議辦公室將李某某等15人涉嫌介紹他人參加“普頓PTFX”網絡傳銷違法案件線索移交舟山市市場監管局。同日,舟山市市場監管局對李某某等15人涉嫌介紹他人參與網絡傳銷活動的違法行為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明:“普頓PTFX”平臺是以拉人頭加盟的方式,利用MT4交易軟件,從事組織、領導傳銷活動。該平臺對外宣稱系在印度尼西亞注冊成立的外匯投資公司,在未取得外匯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以提供外匯交易服務為名,要求參加者注冊加入成為該平臺會員,注冊時必須繳納100元美金、1000元美金等金額不等的“交易保證金”,并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加入,騙取錢財。2017年3月起,李某某等15人經他人介紹,繳納一定的費用后開始對外宣傳該傳銷模式,以拉人頭的方式在舟山地區發展下線,形成較多層級關系發展其他人員參與該網絡傳銷活動。
李某某等15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屬于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違法行為。2024年3月13日,舟山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李某某等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共計62萬元。
案例五
嘉興市公安局南湖區分局偵破某俞某某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案
2024年7月,嘉興市公安局南湖區分局對俞某某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立案偵查。
經查明:2023年7月以來,犯罪嫌疑人俞某某、薛某某、浦某某等人開發建立“玉石商城”平臺,宣稱該平臺以實現“讓每一個普通人都能開店當老板”為目標,向公眾宣傳其平臺“玉石買賣時間短、收益高,30天開店就能當老板”,并通過線上線下培訓、組織旅游參觀、會員聚餐、舉行剪彩儀式等方式進行推廣,以此引誘廣大群眾參與注冊會員并進行平臺玉石交易。
為進一步達到大量斂財的目的,俞某某等人設計了多種返利模式,按照層級進行晉升和計酬,并在該“玉石商城”平臺規定了每筆交易的收益規則。該平臺以層級性、拉人頭、團隊計酬為特征,吸引公眾投入資金,并利誘會員發展下線人員加入,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
2024年10月,嘉興市公安局南湖區分局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俞某某、浦某某、薛某某等10人,凍結扣押涉案資金1700余萬元。
案例六
紹興市公安局上虞區分局偵破朱某某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案
2023年8月,紹興市公安局上虞區分局對朱某某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立案偵查。
經查明: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犯罪嫌疑人鄭某、黃某搭建“肆時軒”網絡拍畫傳銷平臺,吸納陳某、朱某某等人為骨干擔任“館長”,采用拉人頭、口口相傳等方式積極引導他人加入會員。
該網絡拍畫平臺以高額返利誘惑會員大量發展下線。每成功邀請一名下線在平臺注冊會員,并進行一次交易,推薦人可以獲得200元的積分獎勵,會員發展的直接下線每進行一筆交易,直接推薦人可以獲得交易溢價的15%。該平臺交易標的數字書畫實際上是從美術學院老師、學生手中低價購入的畫作,由團伙成員翻拍成照片后即變身“數字藏品”,通過會員不斷地拍賣,抬高價格賺錢牟利。同時,平臺通過設置搶單等交易規則,不斷營造供不應求的假象,誘使用戶加大投資。
2024年3月,上虞區分局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鄭某等6人,并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案例七
臺州市公安局路橋分局偵破徐某某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
2023年6月,臺州市公安局路橋分局對臺州路橋徐某某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立案偵查。
經查明:外匯投資平臺Digital Dream Technology(以下簡稱“DDT”平臺),以提供AI人工智能交易系統進行外匯交易為名,要求會員通過介紹人賬號在“DDT”平臺注冊,按照一至九星匯商級別繳納相應開戶固定投資金額,獲得入會資格,上下級會員按照發展會員順序組成層級關系,上級會員根據發展下線會員的數量、級別、投資金額提升自身級別,并獲得平臺返利收益。
2019年2月,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經他人介紹在“DDT”平臺注冊會員,成為臺州地區負責人。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上旬期間,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多次組織在臺州各大酒店會議室召開推薦會宣傳“DDT”平臺,并在臺州市路橋區路北街道玉宏半島花園和臺州市路橋區路北街道央鈿大廈設立ddt工作室,通過不定期組織線下授課等方式,向他人宣傳“DDT”平臺,以平臺高額返利引誘參與人注冊會員并積極發展下線會員。
2024年1月,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路橋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
案例八
麗水市縉云縣公安局偵破“萬邦湘發”平臺組織、領導傳銷案
2024年9月,縉云縣公安局對“萬邦湘發”平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立案偵查。
經查明:2023年10月,犯罪嫌疑人麻某某、虞某某等人為非法獲利,加入“萬邦湘發”網絡傳銷平臺并合伙成立分公司。該平臺以為全國各類企業、個人解決債務問題為幌子,讓參與者購買“資產包”繳納費用后獲得會員返利資格的方式,引誘會員大肆發展下線,大量購買平臺發行的“資產虛擬包”,或通過向總公司繳納誠意金來提升會員等級。平臺以會員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數作為計酬返利依據,從而使會員間形成一定的順序層級。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麻某某、虞某某等人在縉云縣錦江大酒店、天壽山莊等地多次舉辦招商會,并組織人員進行宣傳發展下線會員,幫助下線會員注冊賬號、購買資產以獲取提現積分等活動并從中非法獲利。
截至案發,犯罪嫌疑人麻某某、虞某某等人已發展下線人數達1100余人,層級數達8層,涉案金額達1500萬余元,犯罪嫌疑人麻某某、虞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九
杭州市公安局蕭山區分局偵破“美聯匯”等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案
2023年12月,杭州市公安局蕭山區分局對“美聯匯”等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立案偵查。
經查明: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吳某某等人先后注冊成立趣賺(杭州)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美聯匯企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等公司。通過運營“蜂農優選”(后改名為“美度喵”)、“趣賺”(后改名為“薈美薈”)、“六個喵”等APP,以“購物返現”“定時搶購”為幌子,設立高額獎金制度,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下線會員,從中騙取財物,嚴重擾亂經濟秩序。經鑒定,“美聯匯系列公司”旗下平臺的會員存在推薦關系,根據會員之間的推薦關系形成上下線的層級關系,會員層級形成金字塔式的層級架構。
2023年12月26日,蕭山區分局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6人,并對葉某某等3人上網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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