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大區渠道商終判刑
熱直銷網快訊:近日,成都市青羊法院依法判處一傳銷活動的組織、領導者唐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5000元。此案的宣判,有力地打擊了非法傳銷人員的囂張氣焰,有效遏制了非法傳銷活動的蔓延。
自投陷阱:投資25萬變成“大區渠道商”
唐麗(化名)今年43歲,成都人。2010年3月,唐麗經朋友介紹了解到“太平洋直購官方網站”,并繳納7000元現金成為“合格渠道商”,后投資25萬余元保證金,成為“大區渠道商”,并與其上級渠道商共同組織參與在成都市峨眉山大酒店、雅樂飯店等地進行關于太平洋直購官方項目的培訓活動,宣傳以繳納費用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
據了解,太平洋直購官方網站是江西精彩生活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旗下的電子商務平臺,目前的主要業務是:網售商品、便利概念店和渠道商,其中,渠道商是主要發展項目。渠道商共分12級,繳納7000元保證金即為最低層級的“合格誠信渠道商”,此后遞增,繳納7000萬元保證金給公司即可成為最高級的“全球誠信渠道商”。
渠道商通過網站商品消費、發展下級渠道商獲取返利,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返利的依據,從中獲得20%至71%不等的返利,層級別越高返利越高。
誘導他人:發展下線非法獲利20余萬元
唐麗等人誘導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錢財,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截至2012年4月16日,唐某發展“下線”33人,非法獲利20余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唐某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保證金獲得誠信渠道商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通過招商會、培訓會等形式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為保護他人的財產權利不受侵犯,維護社會治安秩序,青羊法院根據被告人唐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序,依法判處一傳銷活動的組織、領導者唐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5000元。
檢察機關提醒>>>
注意新型傳銷
這次的傳銷是新型的網絡傳銷,網絡傳銷是傳統傳銷的變種,是傳銷的一種。
網絡傳銷分子借助互聯網發展下線。發展下線的方式不再局限于單純的拉人頭入會,而是傳銷組織在網上建立傳銷系統,利用互聯網作為宣傳管理的平臺,打著電子商務、網絡營銷、網絡直購、網絡加盟、“玩網游送紅包”、“點廣告有錢賺”等旗號,引誘加入者繳納費用或者購買產品取得會員資格,要求加入者繼續推薦、發展他人加入成為下線會員,并以加入者直接和間接發展下線的人數或銷售業績為依據提獎金。網絡傳銷大多利用境外服務器,把匯款賬戶設在境外,一旦達到目的或被發現,會關閉網站、銷聲匿跡。
如果發現涉嫌傳銷的組織或人員,或發現自己被騙誤入傳銷,一定要保持理智,設法盡早脫離傳銷組織,并及時撥打12315或110向工商、公安部門舉報。
天府早報記者唐智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