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人家特大傳銷案審結!汲泉獲刑十一年!
2021年12月27日,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法院在其官網發布了《蚌山法院人大報告》,對過去五年的成績進行了總結:
http://bs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12/id/6454548.shtml
其中,披露了各位網友關心的“安徽人人家傳銷案”的進展:
汲泉等人的安徽人人家特大傳銷案已審結!涉案高達8億!
那么,具體刑期如何?
一、汲泉獲刑11年
2021年12月24日,天眼查披露了一起“執行案件”:安徽人人家集團董事長汲泉被列入失信人員。
在詳情中,披露了所涉案件的執行依據:
因未執行(2020)皖0303刑初208號案件的罰金等法律義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這一刑事案件,即是該院審理完畢的汲泉等人傳銷案!
根據披露的信息,部分判決情況如下:
一、被告人汲泉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犯逃稅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十萬三千元(未繳納);
二、被告人張國珍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已繳納);
(其余請參閱上文,此處略)
根據案號(2020)皖0303刑初208號可知,該案一審應在2020年已開始審理,截止目前,已完全審結。
需要注意的是,裁判文書網只公布一小部分法律文書,這一刑事判決書在裁判文書網尚未公布。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