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兩人參與“PTFX普頓外匯”網絡傳銷組織 積極發展下線被公訴
2月10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重慶市永川區人民檢察院披露兩起傳銷案,兩名被告人加入“PTFX”普頓外匯網絡傳銷組織,積極發展下線,其行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工作被依法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6年11月份以來, “PTFX”普頓外匯投資平臺宣稱為注冊在印度尼西亞的外匯投資公司,可以提供外匯交易服務,任何人只要注冊成為平臺會員即可投資,(最低投資額1000美金),從而每月獲取投資本金7%至15%的高額收益。此外,普頓平臺還設立“盈利分享”“傭金返利”等獎勵機制,以發展下線人員的數量以及投資總額作為獎勵依據,并相應逐漸升級成為I、IB、MIB、PIB、PIB2類型的經紀人,誘騙、激勵加入者積極發展下線。
2017年9月,李某甲經李某乙(另案處理)介紹成為“PTFX”普頓外匯投資平臺會員后,伙同唐某甲( 另案處理)等人在重慶市永川區通過開設普頓外匯工作室、建立微信群、當場授課或發布授課視頻、YY語音課堂學習等方式積極推廣“PTFX”普頓外匯投資平臺、發展下線會員。經鑒定,截止2019年7月,被告人李某甲的會員等級為PIB經紀人,下線人數達2930人,下線層數為12層,獲利總額483671.8496美金,提現總額427973美金。
2020年1月19日,被告人李某甲經電話通知自動前往公安機關,到案后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
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唐某某經蔣某某(另案處理)介紹成為“PTFX”普頓外匯投資平臺會員后,與李某某(另案處理)等人在重慶市永川區通過開設普頓外匯工作室、建立微信群、當場宣講等方式積極推廣“PTFX”普頓外匯投資平臺、發展下線會員。經鑒定,截止2019年7月,被告人唐某某的會員等級為MIB經紀人,下線人數達1428人,下線層數為8層,獲利總額339524.1643美金,提現總額314064.9600美金。
2020年7月21日,被告人唐某某在重慶市永川區某小區被重慶市江津區民警抓獲,到案后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李某甲、唐某某加入傳銷組織后,積極宣傳、推廣傳銷平臺,以投資名義要求參加者繳納費用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多少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