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又有新變種!會員費只要100元,80萬人被騙8000萬元
“只要交100元注冊會員,每天賺“流量”,“流量”可變現。介紹10個會員,還能獲得股權,三年后公司上市,至少可分到60萬元……”看見這樣的宣傳信息,心動嗎?心動你就入坑了。
2019年11月,靖某建成立了浙江七億入口科技有限公司,并與靖某喜一起建立所謂的“無限流量新業態社交全民電商平臺”。該平臺號稱將成立“七億入口線上商城”,只要繳納100元激活會員,就可以在商城內購物、獲取“流量”。這個所謂的“流量”,并非我們日常上網的流量,而是類似于平臺積分,可以變現,可以購物,甚至可以買車、買房。
此外,激活會員后還能獲得一個共享碼,用以發展下線。下線達到10個人的,即可擁有一個分紅權,三年后公司上市,預期一個分紅權能分到60萬元。下線直推10人,團隊發展達100人的,有1000元獎勵;直推30人,團隊達400人的,有2萬元獎勵,發展的下線越多,得到的分紅和獎勵也越多。
就這樣,該公司以“賺取流量”“利潤分紅、股權”等為誘餌,大肆發展會員。從公司成立至2020年4月,短短5個多月的時間,會員從最初的150人呈幾何式瘋漲至80多萬人,會員遍布全國32個省級行政區(含香港),會費交納高達近8000萬元。
而實際上,靖某建等人是在負債累累的情況下成立的公司,所謂的“七億入口線上商城”,截至案發僅有一款固體飲料可供售賣,收到的近8000萬元會員費,也被他們用于公司運營、日常開銷和信用卡還款,部分錢款還被肆意贈送親友。
近日,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靖某建、靖某喜批準逮捕。
【浙江新聞+】社會警示
近年來,非法傳銷犯罪的手法在不斷變換,不再是傳統的人身拘禁,而是利用互聯網手段進行金融傳銷,初時很難發現。但一般有兩大特征:一是交“入門費”, 繳納一定資金或購買一定數量產品獲得加入資格;二是“拉人頭”, 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下線所交納或銷售業績為計算報酬的依據。對此,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要提高防范經濟犯罪的意識和能力,對于那些夸大高收益、名頭包裝浮夸、高額返利、饑餓營銷等互聯網金融產品的宣傳,要多加謹慎,仔細辨別,避免落入不法分子設置的網絡傳銷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