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富爾康公司專騙老人 買產品送代金券是連環套
河南電視臺新農村頻道1月15日報道(記者/ 王凡星)家住鄭州市管城區的陳阿姨,今年七十有四,到了這個年紀,對健康看得尤為重要,不僅經常鍛煉身體還常去參加一些健康知識講座, 結果,經不住忽悠,以為是“花錢買健康”,誰料,竟是掉入了環環消費陷阱!
【花了兩千塊購買 “代金券” 消費卻重重障礙】
陳阿姨參加的是一家名為富爾康公司舉辦的健康講座,聽了一節課后,陳阿姨立即交了兩千塊錢買了公司的代金券,同時公司還贈送了一盒自稱價值為3960元的的鹽藻精。不曾想,這兩千塊代金券想花出去,有點難。
交了押金還不成,公司又讓交448元,所謂的換購,陳阿姨想著兩千塊大頭都交了,這幾百塊再不交豈不是虧了,于是,在又交了648元之后,陳阿姨總算是講代金券花出去了一千。
按照公司的說法 ,他們有規定,也就是一年只可以累計使用一千塊錢的代金券,陳阿姨在2015年就已經消費了1000塊代金券了,所以,剩余的一千塊之能在2016年消費。
讓陳阿姨沒想到的是,今年,她去公司購買羊奶粉的時候,卻告知仍舊不能使用這一千塊代金券。理由是:按照公司銷售規定,陳阿姨需要再續交一年的“奶粉錢”,才能使用剩余的一千塊代金券,如此一來,這手中的代金券豈不是到死也花不完?!
【部門都不管 消費者維權難】
幾經輾轉,記者在先后咨詢了工商、食藥監、12315之后,終于被告知,可以找商務部門投訴。隨后,鄭州市商務局的工作人員和記者一起來到了這家公司,查驗完公司的營業執照之后,商務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只監管企業法人的公司,像這種個體經營戶發卡或者代金券并不在他們的監管范圍之內。
最終,在記者和商務局工作人員的調解下,富爾康公司同意退還1000元代金券及先前交過的200元押金。
【“飛”說不可】
都說這女人和孩子的錢最好賺,可龍飛我倒覺得,現在老人的錢才是最好賺的。就像咱們節目中的這個富爾康公司。找幾個所謂的養生大師搞個講座,然后以看似誘人的保健品、代金券為誘餌,吸引這些一心想求個健康的老人們花錢。這保健品,也就是糖果啊,到底有什么功效,是否能真的保健康? 3960元的標價,是否涉嫌消費欺詐?該不該有人來管這個事兒?或者至少,調查一下總是應該的吧?可結果呢,這個部門說不歸他們管,那個部門說他們管不著。那到底該誰管?總不能這么點事兒,就讓咱們去打市長熱線吧?
再來說說這公司。其實啊,這公司推出的保健品只是龍套,真正唱主角的,是代金券。關于代金券啊,我覺得一句歌詞形容它是恰到好處:想說愛你,并不是很容易的事。現在滿大街的商家,都把代金券當作吸引顧客的利器,消費滿多少元,就送你多少多少代金券,聽上去很美,可是當你滿懷喜悅的用手里的代金券去買東西的時候,卻發現要么是代金券消費范圍受限制,只能買那些比較冷門的東西;要么是不能享受雙重優惠,使用代金券就必須原價購買商品,而原價則是高的嚇人。還有限制使用人數、限制使用時間,或者是使用后還得花錢,等等等等。總之是讓你不用心疼,用了心更疼。就像節目中這位阿姨,想買點羊奶,卻先搭進去600多塊錢,這富爾康公司還說這是為消費者考慮,您可真體貼,在這么考慮下去,人家阿姨的錢,就被你們考慮完了。
其實啊,在《新消法》里說的很明白,“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和方式等。”這意味著什么,意味著這家公司的經營者很可能涉嫌使用“霸王條款”,侵犯消費者公平交易權和知情權。說到這兒啊,龍飛我也得說這些大爺大媽們一句,現在類似以健康講座名義,忽悠老人家掏錢買一大堆沒啥用的補品、保健品的事兒那是多了去了,媒體也沒少報道,可這坑卻一直有人跳,就是因為這些人算準了老人們的心里。花錢不太多,卻能買個健康。可咱仔細想想,健康真是花錢能買到的么?要真是這樣,那還要醫院干啥?大家都去聽講座,吃補品,不就百病不侵,長命百歲了么?所以說,老人們那,也得長個心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