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方面的變化:
過去
直銷行業內的產品主要以健康食品、健康器械、個人護理用品,日用品等方面的為主,且今天還占有很大的部分,但也出現了很多以為消費者提供服務(健康檢測,網絡電話等)和虛擬產品(遠程教育,書吧)這類的直銷公司,無論現在做得如何,但可以預見,將來會有很多方面的產品或服務透過直銷的模式到我們身邊。這些產品將會根據滿足我們人的基本需求和深層需求來定消費群。
產品作為一個工具要符合以下條件:
A、產品的市場性(是不是必須品還是觀念型產品,是滿足人們的基本需求還是深層需求)
B、產品的合法性(是不是有產品有相關證號及批文)
C、產品的實用性(產品的實際效果和見效周期決定產品自身的復制能力)
D、產品的價值性(產品的價位是不是有大的客戶群,不一定是低價就好,產品的價值高不高)
三、制度方面的變化
在談這個話題之前,我們有必要重新回憶下(直銷或傳銷的定義),直銷是一種將產品省去中間環節到達消費者手中的一種營銷方式。
這里面的精要是消費者生產消費者——消費賺錢,而不是銷售賺錢。
但現今有很多公司在制定制度時或運作制度時沒有考慮到了這點。可以說現在中國很少有不賣產品的公司,很少公司沒有要求業績壓力,消費壓力,績差,折扣等。這些看似是為了促動消費者的熱情,但卻根本上制約了消費者生產消費者的積極性。這些做的大多數是以經營者的身份出現,于是就導致了經營者存貨,四處奔走。
試想,假如看到你的朋友做直銷做成這個樣子,你可能只會因為產品好而去消費產品,那么很多消費者都這樣想時,這家公司能做大嗎?說實在的,這樣的制度這是利用了倍增排線來做的銷售制度,并沒有達到直銷里消費者生產消費者的目的,所以注定是做不久的或做不大的。過去我們在身邊出現的只有一兩家公司,這些公司可以利用人們對直銷無知而在一定時期內取得大的發展。那是歷史原因,但今天和以后絕不可能重現這種情況。
直銷要做大,只有調動每一個消費者的熱情,把現在直銷制度由銷售型變為消費型,才能讓每個消費者簡單的復制。
區分是銷售型還是消費型制度時有一個要害的就是:有沒有業績壓力,有沒有消費壓力,有沒有績差,有沒有折扣(造成積貨和在網上折價處理),有沒有推薦獎(造成搶線),有沒有學習壓力及獎金的沉淀成數的多少。
消費者是公平的,他們不是每個都有能力來完成業績,達到消費,也不是每個人都有時間來參與公司繁多的培訓。很多人不做直銷的原因不是認為直銷不好,而是認為難做,其實就是市場制度不好的話,好的產品不一定能賺錢。
另外,現在很多公司號稱發出60—70%,那是按照網絡圖理想的情況設定的,但實際上有很多情況下不可能按理想情況倍增,實際發出比例不會超過50%,造成很多沉淀。所以我們把制度給到高分并不是說我們是制度炒作份子,而是市場和市場經濟的現實要求。今后很多人都會看制度的,很多人會選擇消費型制度的公司來做。
梁總QQ:921181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