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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這么相信:一個人是無法完全了解另一個人的。
這時代,大家了解旁人,
習慣是拿些物化標簽往人身上一插,加上一些浮光掠影的只言片語,就大致構成印象里的一個人了。然后,就和昨天流行的“學XXX的孩紙你傷不起”一樣,誰在干點啥,其實誰都不了解。
最后總是歸于一些表面的標簽的片斷的印象流東西。
這挺正常,誰都沒權利要求別人來徹底了解自己。
本來,被誤解和誤讀是人生最不可避免的義務之一。
許多壓力,其實來自于外界“熱烘烘的氣氛”.
在那個你所認識的小圈子,或者,你想像出來的小圈子里,
你希望自己顯得強大,你希望自己受到重視,然后開始順從外界的標準。
阿甘在電影里說,人需要的錢很少,多數只拿來炫耀。
這話我國也有,家財萬貫,只睡六尺床,諸如此類。所以我一直覺得:
“把時間花在別人身上”是個很廣義的范疇,
可以包括所有“我希望我在別人眼里是個什么樣的形象”的嘗試和努力。
甚至擺出一副“我不在乎別人怎么看我”,有時也會無意間變成一種姿態。
聰明人會懂得利用這一點,不那么聰明的人常會在“我是一個我自己很滿意的形象”中快樂著。
人是一種善于自我暗示的動物,所以類似情結必然多多少少存在,只是自知或不自知而已。
說到底,是自己太懶惰,不愿意把時間花在自己身上,而整天去評論別人虛度光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