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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麥公司已經把5.6萬元退給了小周右 資料圖
記者 郭璟 攝影 胡健
4月9日,本報13版報道了在4S店賣按摩椅的小周,遇上了一個特別能“聊”的中年男子,在他的“忽悠”下,小周花了5.6萬元買了一些化妝品、項鏈和水杯,獲得了“掙錢”的資格,可是她第一次賣產品,就被主管告知這樣的行為很有可能是傳銷。
這篇稿件見報后,有很多位讀者打了本報熱線,其中有大部分是遇到了類似的情況。
貿易商焦女士花2萬4成為會員
還沒賺錢就發現不對勁
稿件見報后第三天,小周給記者打來電話說,羅麥公司已經把5.6萬元退給了她,她也已經從相關部門撤銷了投訴。
但是,除了小周,還有更多的人花了至少8000元,加入到“賣產品得利潤”的這個大軍中。
焦女士就是其中一個。
本身就是生意人,在朋友的推薦下,焦女士在過年前花了2萬4購買了30瓶化妝水,成為“會員”,焦女士家里用過很多
直銷產品,質量還不錯,作為貿易商,她也很能接受直銷這樣的購買方式。
“我是朋友介紹的,當時有點沖動,朋友說很能賺錢,稀里糊涂買了30瓶水,過完年我就出差了,回來后越想越不對勁,我的一個當整形醫生的朋友看過那個水后,說這個東西用過以后皮膚會很干。”焦女士說。
“打錢的時候,是我的介紹人發來的一個賬號,錢打到哪,打給誰我都不知道,當時我也提了很多質疑,但因為是朋友,她三說兩說也就算了,后來組織我們去培訓,要我們拉人頭,整天開會說的就是怎么招商,而且還不能用筆記,不能畫圖。”
“我去拉我的朋友,一個高管聽了后說這個聽起來不對,不像是直銷,我朋友確實很多,但我不想害人,所以現在我已經向12315投訴,也報了警。”焦女士說。
工商行政管理經濟檢查執法局:
羅麥公司已取得直銷牌照,但在重慶的經營行為可能存在違規有待調查
昨天,記者帶著讀者的反饋來到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經濟檢查執法局,將掌握的一些資料交給相關工作人員。在聽了記者講述周小姐的遭遇后,工作人員說:“根據你的描述,北京羅麥公司在重慶的經營行為可能有一些違規,有待進一步調查,他們有可能是在銷售方式上打擦邊球,但具體的我們還要根據法律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有類似遭遇的市民可以撥打投訴電話,我們會進行調查取證。”工作人員說,北京羅麥科技有限公司的確是取得了商務部為數不多的直銷牌照,在商務部的網站上也是可以查詢到的,但是它被允許進行直銷的地區僅限山東,不過這個公司最近也正在積極申請其他地區的直銷許可。“但是這只能說明羅麥不能在重慶進行面對面的直銷,但它在重慶的分支機構可以以店鋪的形式銷售產品。”在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網站上,記者查詢到“全國已獲批準直銷企業名單”里確實有北京羅麥科技有限公司,點擊進入后出現的是一個標題為“羅麥科技直銷信息披露”,在直銷地區機構里,只有北京羅麥科技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以及它的地址。在這個網站的目錄里有該公司直銷員的資料,也有直銷員計酬制度以及推銷合同,記者看到該公司直銷員計酬制度“將按直銷員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的一定比例向直銷員按月支付傭金”、“嚴禁團隊計酬,不得以發展人員謀取非法利益。”等條例。
三條傳銷的特征
遇疑似人員可以對照
工作人員依據《禁止傳銷條例》講了三條傳銷的特征,市民在遇到這些情況的時候,應該謹慎對待。
一是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是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是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網站也列舉了傳銷和直銷的區別:直銷是經商務部批準、取得直銷經營許可證的合法的經營活動,傳銷是國家打擊的違法犯罪活動。直銷是由企業招募直銷員,直銷員把產品直接賣給消費者,直銷員按銷售業績提取報酬;而傳銷,加入時須繳納高額入門費或被要求購買一定數量的產品,傳銷往往是金字塔形的層級關系,加入者以拉人頭發展下線騙取資金的多少來提成。現在大多數傳銷活動根本無產品可銷,而是銷售自己編造的概念,是一種詐騙斂財行為。
接待記者的工作人員說在實際執法中,遇到過有些明明知道有問題的市民,抵擋不住高額利潤的誘惑,從而加入傳銷的行列,市民們應該警惕這樣的行為,天上掉餡餅的事沒那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