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利”是消費者譴責的對象,而
直銷業一向被認為是典型的“暴利行業”,但人們對什么樣的利潤率算是“暴利”沒有也不可能有一個清晰的界定。
原因首先在于成本的構成是多方面的,一件商品的成本不僅僅是其生產成本,同樣一瓶啤酒,在零售店的售價是幾元錢,在酒吧的售價可能是30元,不過誰也不會認為開酒吧就一定是比開零售店更賺錢的行當。不過當人們譴責直銷“賺取暴利”的時候卻犯了這個錯誤,人們僅僅看到其產品售價比別的公司高得多,然而忽略了直銷也付出了比別的公司高得多的銷售成本。
以占據中國最大市場份額的直銷公司
安利為例,《安利(中國)營銷人員制度修訂本》(2001年7月版)顯示,安利營業代表每銷售一件產品可獲該產品定價的20%(稅前)作為“顧客服務報酬”,另外,從扣除20%后的凈營業額中,營業代表還可以得到3%-21%不等的傭金比例,根據安利在該手冊中自己舉的例子,營業代表的收入高達其營業額的23%至36.8 %,銷售額的23%至36.8%要作為營業代表的工資,這就是安利高昂的銷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