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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從出生到死亡始終都是個消費者,美國經濟學家認為,消費市場就是一個碩大的“金礦”。可遺憾的是,消費者卻很少能參與消費利潤的分配。因為這個金礦的財富是分散的。因此,出現一種新的消費模式,叫消費投資。
當消費者購買商品時,羅麥公司根據消費者的消費額,把企業利潤的一部分返還給消費者。消費者的購買行為,已不再是單純的消費,同時變成了一種儲蓄和投資三個階段在消費 一個階段在賺錢
第二,即使是能賺錢的第二個階段:每天24小時當中,只有三分之一的時間(8小時)在賺錢,而24小時都有可能不斷地消費。例如:晚上看電視、用電腦上網、睡覺蓋的襪子和床等,都是消費品。
第四,今后很長一個時期,我國人口結構決定了每個家庭:4位老人、2位青年人、1個小孩,一個7口之家,7個人在消費。可見,2個人的收入與此無關個人的消費相比,顯得太卑微了。
第五,按2010年北京市人均消費18165元計算,一個人如果活到75歲,一生共累計消費136萬元,其中有80%(109萬元)用于日常消費。
第七,如果一個七口之家,每人壽命為75歲,至少被商家賺走了92*7=644萬元
當美國經濟學家發現了這個秘密之后,便在世界上迅速地推廣開來,它將原有的商品流通環節:企業——批發商——零售商——消費者,減少到企業——消費者,其中減少了兩個環節,產生的利潤都以各種方法返還給了消費者,這就是羅麥直銷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