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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一片來自福布斯中文網的評論文章,我深深感到維邁公司高瞻遠矚,多年前就已經看到未來世界的商業發展趨勢,讓維邁一路領先,成為眾多企業仿效,學習的模版。同時,我也很激動自己能成為維邁會員,慶幸自己站在了這個事業平臺上。特轉此文以供朋友們伙伴們學習,領悟;更希望我們能互幫互助在維邁商機共同打造屬于我們的美好未來。
能夠成為體驗店的商場還算運氣不錯,至少消費者進店試穿或試用,或許還可以促進其他部分的收入;有許多零售業者,完全就成為了一個體驗“點”,消費者直接進來,看看價錢,偷拍個照片,然后就離開,自己去網絡上買相同或類似的東西。 于是零售人怒吼:我不要成為體驗點。 當然可以理解線下的零售業不想單純成為體驗的地方,但是否可以抵抗這樣的趨勢存在?因為這已經不是個案,這是一個趨勢,一個越演越烈的趨勢。 不是仰賴我們更換商品線,改陳列,換貨架,思考不同的促銷案就能抵擋的大趨勢。我們遭受網購的沖擊、我們也遭受開發商不斷開發商業地產,蓋購物中心,只為了房地產升值,而不管人均商業面積是否已經過剩的沖擊。滿山滿谷的購物中心、百貨公司,卻到處都充斥著一樣的商品。我到哪一家購物中心購物,似乎都變得一樣了。 如今的消費者,愿意出門購物已經十分不容易,如果有人可以走進我們的店內,翻看我們的商品,甚至于想了解我們的商品更多,想試穿或試用、想知道還有什么顏色、款式、哪里還有庫存,可以怎么搭配或是還有什么配件......天呀,這顧客的購買意愿是有多高呀。 你根本就不該失去這個顧客。但許多零售店的做法是:找個服務人員跟著他,不準拍照,不準抄型號,休想來我店里看看,試穿完,然后去網上買。 趨勢,是你一家店能阻擋的嗎? 待過零售業10年,寫過零售業成功的10大因素,當時我對“體驗”的認知,是店內舒服的環境,讓消費者感覺物有所值,如今,我認為“體驗”應該要有新的詮釋。在這個資訊爆炸,且網購盛行的年代,滿足消費者“知”的權利,才是零售店最該提供消費者的體驗。 所以,是不是可以換個角度思考:我直接就接受會成為體驗店的結果。如果是接受這個結果,你會怎么思考自己零售店的布局及作法? 我認為未來的零售模式應該是:實體通路的展示+網路購物的便捷+社交媒體的傳播 我曾經發過一則微博,說到這個案例:美國男性服飾Bonobos一直走的是網購路線,但最近他們卻新開了實體店:Guidesshop!營運模式是讓消費者進店試穿,試穿后可直接在店內下單,然后物流配送至你家。 絕大多數的博友都認同這個作法,認為這個零售模式是值得參考的。但也有小部分的博友提及: “這不是脫褲子放屁嗎?人都到店試穿了,為什么不讓他當場帶走?” 的確可以讓他們當場帶走,但也就意味著:你還是在開一家零售店。庫存是全數在店內,黃金地段的租金、店內眾多服務人員的薪水、現場物品的倉儲..等等,樣樣不能少。這不是新的零售模式,這還是傳統的思維模式。 是否可以思考成: 消費者可以盡情試穿,甚至店內有電子屏顯示還有什么顏色、款式、尺寸可供選擇,或是使用二維碼,讓顧客掃描加入你的微信平臺或APP,了解更多的款式及搭配的想法?你完完全全滿足消費者對這個商品“知”的權利,然后隨便他要現場下單,還是收藏起來到網上下單,接著他空手去逛街,買的商品,我們會直接送到他家?如果你的物流搭配得宜,是否有可能,消費者還沒回到家,貨品已經在他家的物業里等著他? 最近綾致集團的O2O戰略,就鼓勵消費者進店試穿衣服,并在衣服吊牌上增加二維碼,讓消費者可以掃描了解更多,最棒的是,不論你是現場結單還是收藏后,未來在線上結單,都同步記錄導購人員業績。消費者付款的金額都是一樣的,但對于導購人員的積極配合度卻起了完全不同的效果。這樣的模式,不僅僅適用于時裝業,也適用于許多需要店內導購人員協助的零售業。 在中國,由于網購的發達,物流體系不斷在優化及競爭,我們享受網購的便捷,不僅僅是初期的“價格便宜”這個要因讓我們上網購物,搜索商品容易,送貨速度快,客服人員的友善(應該說小賣家特別友善,一句“親”,強過到店里看老擺臭臉的服務人員)也是我們喜愛網購的原因。過去我在做零售時,最大的感觸即是:所有零售業老板的夢想,常常毀在一個店員身上。既然如此,就把店員的感受一并考慮進來。 記得蘋果前零售事業部總裁Ron Johnson曾說過一句話: “在零售業,我們不應該問怎樣讓一個零售店一年的業績達到1500萬美元,而是應該想:怎樣重新定義一家零售店,讓它的顧客生活更豐富。”所以,我們會看到Apple Store里,90%的面積用來“體驗”,只有不到10%的面積用來販售商品。試問,如果用傳統思維來開店,是否該問的是:這家店的平效(每平方米產生的銷售業績)是多少?如果當初Apple是使用這樣的方式來展開他的Apple Store,是否會有這么大的影響力改變了消費者對科技商品的看法? 如今,時代又再一次地變遷。 在中國的零售環境里,網購已經造成極大的影響力,根據市場研究機構顯示,2013年到2020年,中國的網購金額將達到28萬億元。不要阻擋趨勢,改變消費者的習慣,而是順應這個改變,讓自己贏得這場新零售的戰爭。 你可以大方讓自己的店成為體驗店,你不該做的是:成為別人的體驗店。 你應該努力的方向是:如何能讓消費者愿意待在你的店內體驗,甚至于愿意直接在店內下單,或是回去到你的網店內下單。然后享受你提供的各式便捷甚至于一體化的服務。而你還積極鼓勵讓消費者愿意主動分享。勿忘,這是個自媒體的年代,分享才是王道。 臺灣的動腦雜志里有一句話講得很棒,希望能跟各位分享: “掌握關鍵趨勢作升級,是品牌提升銷售的關鍵”。 如果我們只是用固有的思維模式去思考事情,我們的優勢就只能限于“經驗”。不斷地拿過去我們做事的經驗,來應對未來一切的改變。這是危險的。 問題從來就不是你不夠專業,而是你對自己的行業了如指掌,卻對消費者的轉變漠不關心。 一味地抗拒自己的店成為體驗點,并不會幫助你的業績提升。必須順應著消費者的思維模式轉變而行動,甚至于是在消費者還沒想到的模式中,提供最佳的解決方案,才能贏得未來的戰役。
能夠成為體驗店的商場還算運氣不錯,至少消費者進店試穿或試用,或許還可以促進其他部分的收入;有許多零售業者,完全就成為了一個體驗“點”,消費者直接進來,看看價錢,偷拍個照片,然后就離開,自己去網絡上買相同或類似的東西。
于是零售人怒吼:我不要成為體驗點。
當然可以理解線下的零售業不想單純成為體驗的地方,但是否可以抵抗這樣的趨勢存在?因為這已經不是個案,這是一個趨勢,一個越演越烈的趨勢。
不是仰賴我們更換商品線,改陳列,換貨架,思考不同的促銷案就能抵擋的大趨勢。我們遭受網購的沖擊、我們也遭受開發商不斷開發商業地產,蓋購物中心,只為了房地產升值,而不管人均商業面積是否已經過剩的沖擊。滿山滿谷的購物中心、百貨公司,卻到處都充斥著一樣的商品。我到哪一家購物中心購物,似乎都變得一樣了。
如今的消費者,愿意出門購物已經十分不容易,如果有人可以走進我們的店內,翻看我們的商品,甚至于想了解我們的商品更多,想試穿或試用、想知道還有什么顏色、款式、哪里還有庫存,可以怎么搭配或是還有什么配件......天呀,這顧客的購買意愿是有多高呀。
你根本就不該失去這個顧客。但許多零售店的做法是:找個服務人員跟著他,不準拍照,不準抄型號,休想來我店里看看,試穿完,然后去網上買。
趨勢,是你一家店能阻擋的嗎?
待過零售業10年,寫過零售業成功的10大因素,當時我對“體驗”的認知,是店內舒服的環境,讓消費者感覺物有所值,如今,我認為“體驗”應該要有新的詮釋。在這個資訊爆炸,且網購盛行的年代,滿足消費者“知”的權利,才是零售店最該提供消費者的體驗。
所以,是不是可以換個角度思考:我直接就接受會成為體驗店的結果。如果是接受這個結果,你會怎么思考自己零售店的布局及作法?
我認為未來的零售模式應該是:實體通路的展示+網路購物的便捷+社交媒體的傳播
我曾經發過一則微博,說到這個案例:美國男性服飾Bonobos一直走的是網購路線,但最近他們卻新開了實體店:Guidesshop!營運模式是讓消費者進店試穿,試穿后可直接在店內下單,然后物流配送至你家。
絕大多數的博友都認同這個作法,認為這個零售模式是值得參考的。但也有小部分的博友提及:
“這不是脫褲子放屁嗎?人都到店試穿了,為什么不讓他當場帶走?”
的確可以讓他們當場帶走,但也就意味著:你還是在開一家零售店。庫存是全數在店內,黃金地段的租金、店內眾多服務人員的薪水、現場物品的倉儲..等等,樣樣不能少。這不是新的零售模式,這還是傳統的思維模式。
是否可以思考成:
消費者可以盡情試穿,甚至店內有電子屏顯示還有什么顏色、款式、尺寸可供選擇,或是使用二維碼,讓顧客掃描加入你的微信平臺或APP,了解更多的款式及搭配的想法?你完完全全滿足消費者對這個商品“知”的權利,然后隨便他要現場下單,還是收藏起來到網上下單,接著他空手去逛街,買的商品,我們會直接送到他家?如果你的物流搭配得宜,是否有可能,消費者還沒回到家,貨品已經在他家的物業里等著他?
最近綾致集團的O2O戰略,就鼓勵消費者進店試穿衣服,并在衣服吊牌上增加二維碼,讓消費者可以掃描了解更多,最棒的是,不論你是現場結單還是收藏后,未來在線上結單,都同步記錄導購人員業績。消費者付款的金額都是一樣的,但對于導購人員的積極配合度卻起了完全不同的效果。這樣的模式,不僅僅適用于時裝業,也適用于許多需要店內導購人員協助的零售業。
在中國,由于網購的發達,物流體系不斷在優化及競爭,我們享受網購的便捷,不僅僅是初期的“價格便宜”這個要因讓我們上網購物,搜索商品容易,送貨速度快,客服人員的友善(應該說小賣家特別友善,一句“親”,強過到店里看老擺臭臉的服務人員)也是我們喜愛網購的原因。過去我在做零售時,最大的感觸即是:所有零售業老板的夢想,常常毀在一個店員身上。既然如此,就把店員的感受一并考慮進來。
記得蘋果前零售事業部總裁Ron Johnson曾說過一句話:
“在零售業,我們不應該問怎樣讓一個零售店一年的業績達到1500萬美元,而是應該想:怎樣重新定義一家零售店,讓它的顧客生活更豐富。”所以,我們會看到Apple Store里,90%的面積用來“體驗”,只有不到10%的面積用來販售商品。試問,如果用傳統思維來開店,是否該問的是:這家店的平效(每平方米產生的銷售業績)是多少?如果當初Apple是使用這樣的方式來展開他的Apple Store,是否會有這么大的影響力改變了消費者對科技商品的看法?
如今,時代又再一次地變遷。
在中國的零售環境里,網購已經造成極大的影響力,根據市場研究機構顯示,2013年到2020年,中國的網購金額將達到28萬億元。不要阻擋趨勢,改變消費者的習慣,而是順應這個改變,讓自己贏得這場新零售的戰爭。
你可以大方讓自己的店成為體驗店,你不該做的是:成為別人的體驗店。
你應該努力的方向是:如何能讓消費者愿意待在你的店內體驗,甚至于愿意直接在店內下單,或是回去到你的網店內下單。然后享受你提供的各式便捷甚至于一體化的服務。而你還積極鼓勵讓消費者愿意主動分享。勿忘,這是個自媒體的年代,分享才是王道。
臺灣的動腦雜志里有一句話講得很棒,希望能跟各位分享:
“掌握關鍵趨勢作升級,是品牌提升銷售的關鍵”。
如果我們只是用固有的思維模式去思考事情,我們的優勢就只能限于“經驗”。不斷地拿過去我們做事的經驗,來應對未來一切的改變。這是危險的。
問題從來就不是你不夠專業,而是你對自己的行業了如指掌,卻對消費者的轉變漠不關心。
一味地抗拒自己的店成為體驗點,并不會幫助你的業績提升。必須順應著消費者的思維模式轉變而行動,甚至于是在消費者還沒想到的模式中,提供最佳的解決方案,才能贏得未來的戰役。
本文來源:福布斯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