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威是諾貝爾文學獎得住,他的長篇小說《永別了,武器》,初稿就寫了6個月,修改用了5個月,最后一頁修改了39次。福樓拜寫文稿時,每一張紙只寫一行,別人看到空白部分問他是不是太浪費,他說,他已經養成了這種習慣,剩余的九行是給修改用的。他有時一個星期就寫兩三頁,有次,竟花五個月才玩了一幕劇。為了找到那恰當的四五句話,他肯花一個月。我們寫東西都想一氣呵成,可是否想過,“寫成”和“寫好”的不同呢?
法國科幻小說儒勒.凡爾納每天5時起床一直寫到晚上8點,40多年的創作生涯中,他記了上萬冊的筆記,寫了104部科幻小說,總共七八百萬字。